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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统是否在揭露马华公会、民政党和国大党虚张声势的做法,实际上是要求他们因为巫统支持哈迪阿旺的私人法案而离开国阵?

最新的报道是,巫统揭露马华公会、民政党和国大党虚张声势的做法,实际上是要求他们因为巫统支持伊斯兰党主席拿督斯里哈迪阿旺的私人法案,以修改1965年伊斯兰法院(刑事裁决权)法令或355法令,以及巫统决定国阵政府接管哈迪的私人法案的立场,而离开国阵?

可是,马华、民政党和国大党是否会因为巫统支持哈迪的私人法案,并且坚持国阵联邦政府接管该法案,而准备离开国阵?

关于巫统支持哈迪私人法案的最新报道是,巫统已经同意哈迪的私人法案不适用于沙巴和砂拉越,并且因此让沙巴和砂拉越的国阵部长和议员不反对该法案。

无论如何,真正的问题不是哈迪的私人法案的优点或缺点,而尖锐且关键的一点是,国阵是否将其属性从基于13个成员党达成共识的联盟,变成一个完全在巫统霸权指挥下运作的政治联盟,至少对马华公会、民政党和国大党这些半岛的政党来说是如此的。

这个课题于上个周五加剧,副首相拿督斯里阿末扎希哈密迪在国会宣布政府将接管哈迪的私人法案,可是马华公会、民政党、国大党和沙巴及砂拉越的其他国阵成员党部长和领袖声称,他们对此一无所知,并且从未同意。

不负责任、搞分裂和破坏的人标签批评或反对哈迪私人法案的人是反伊斯兰的。他们忘记了身为穆斯林的砂州首席部长拿督阿邦佐哈里,也坚持前任砂州首席部长阿德南(另一个穆斯林)的立场,并指示所有砂州的25名国阵国会议员(其中包括4名穆斯林联邦部长)拒绝哈迪的私人法案动议。

我问过,在明天的内阁会议上,15名非巫统部长是否会让阿末扎希哈密迪宣布(一)他于上个星期五的公告只是巫统的立场,而不是国阵13个成员党的立场;(二)巫统尊重并接受其他12个国阵成员党的立场,即反对国阵政府以任何形式接管哈迪的私人法案,或将哈迪私人法案列为优先事项,在政府的议案之前进行辩论和投票。

即使巫统领导层已经获得沙巴和砂拉越国阵成员党的“不反对票”,巫统在没有得到其他12个国阵成员党的领袖和部长的同意,甚至在没有跟他们讨论的情况下,以国阵之名接管哈迪的私人法案,对国阵协商精神的特性是一个尖锐的测试。1973年,敦拉萨成立国阵时,有关的协商精神是国阵的基石。当时,拉萨、陈修信、善班丹和林苍佑医生和沙巴及砂拉越的国阵领袖以协商精神运作,就好像东姑阿都拉曼、敦陈祯禄和敦善班丹的联盟时代,联盟而不是巫统的霸权,才是该阵线的基础。

让我们看看巫统领导层是否会在明天的内阁会议上成功地揭露马华公会、民政党和国大党虚张声势的做法。

【于2017年3月23日(星期四)晚上9时在居林的民主行动党选民注册运动上的演讲(二)】

Posted in 伊斯兰, 国会, 巫统, 马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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