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周五,副首相拿督斯里阿末扎希哈密迪宣布政府将接管伊党主席拿督斯里哈迪阿旺在国会提出的私人法案,并修改伊斯兰刑事法院的1965年法案或355法案。马华、民政党、国大党和沙巴、砂拉越的其他国阵成员党部长和领袖却声称他们对此一无所知,并且从未同意。
现阶段,我们不需要考虑这个法案的优点或缺点,虽然有不负责任,意图分裂和破坏的人,标签批评或反对哈迪私人法案的人是反伊斯兰的。他们却忘记了本身是穆斯林的砂州首席部长拿督阿邦佐哈里,也坚持前任砂州首席部长阿德南(另一个穆斯林)的立场,并指示所有砂州的25名国阵国会议员(其中包括4名穆斯林联邦部长)拒绝哈迪的私人法案的议案。
在我们讨论哈迪私人法案的优点或缺点之前,第一个要处理的问题是,国阵是否从一个基于共识的联盟改变了性质,即在一个政策、措施或决定被认为是国阵的政策、措施或决定时,13个国阵成员党必须全体同意并达成共识,变成国阵只是名义上的联盟,但接受巫统霸权,让巫统领袖想要和渴望成为国阵的法律!
如果阿末扎希哈密迪竟然在没有讨论并获得在巫统以外的其他12个国阵成员党的部长和领袖的共识和同意之下,宣布国阵联邦政府将在国会接管哈迪私人法案,这是值得商榷的情况。
巫统在未经国阵其他12个成员党的领袖和部长的同意,以国阵的名义接管哈迪的私人法案,是国阵性质的关键测试案例。它是否完全改变了在东姑阿都拉曼、敦陈祯禄和敦善班丹领导下的联盟性质,甚至是国阵在敦拉萨、敦陈修信、敦善班丹和敦林苍佑医生初创的时期,是以共识为基础而非巫统霸权。
如果阿末扎希哈密迪上周五宣布的只是约束巫统,而不是巫统以外的其他12个国阵成员党,除非他们个别和集体地同意巫统接管哈迪的私人法案,那么星期五的内阁会议就是使这个情况明朗化的场合。
马华的3位部长——拿督斯里廖中莱、魏家祥、黄家泉,民政党部长拿督斯里马袖强和国大党部长拿督斯里苏巴马念医生会不会成功在星期五内阁会议上,让阿末扎希哈密迪撤回他的声明,即表示政府将接管和修正哈迪的私人发案,并澄清这是巫统而不是国阵的立场?
马来西亚人正在等待星期五内阁会议的结果!
【于2017年3月21日(星期二)傍晚6时在文冬民主行动党于玻璃口新村举行的“选民登记”活动上发表的演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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