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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需贯彻’零疏忽’政策

卫生部长拿督蔡细历昨天在报章上说的无论多麽的谨慎,“医药疏忽难免”言论令人深感遗憾,所有国会议员都应对此深感遗憾,因为这形同给予院方的疏忽一张空白支票,而会危及求医病人的生命与利益。

我国宣称要崛起为一个第一世界先进国,但却未具备第一世界的思维,如对医院的犯错与疏忽作出重要的区分。前者是可以理解与接受的,而属於後者的疏忽则完全不能接受与原谅。

只因为巴生政府医院的一项连锁性疏忽,小女婴黎钰珊失去了左臂,或者一名私人医院护士卡莱雅拉茜(44岁)在新山苏丹阿美娜医院接受手术後,竟有一把钳子留在他的肚内等悲剧不能被视为无可避免的事件。

小钰珊在2007年7月23日早产两个月,并被放置在早产儿保育器中。在她的情况恶化时,院方决定给予她只能通过静脉注射的强力抗生素。

一名负责注射的值勤专科医生通过电话给予一名见习医生指导。见习医生把针刺入肌肉组织,而非手臂的血管中。结果造成小钰珊的手臂遭感染。

小钰珊失去手臂显然是连锁性的不负责任与疏忽做法所导致,涉及者是该名见习医生丶专科医生丶院方丶卫生部,甚至蔡细历於8月9日宣布挽救小钰珊手臂的专科医生团。

这是因为当她的父母被告知她将接受2至3小时手术切除其左臂时,实际上是切除手术根本就不需进行,因为她发黑後的手臂是整形外科医生拿起及旋转时脱落。

尽管卫生部承担起小钰珊失去手臂的法律责任,但卫生部长应向国会全面交待,这种医院疏忽为何会发生,因为这涉及公众利益,而非卫生部与小钰珊家人之间的私事,而且我们也要确保类似疏忽不会重犯。

院方的疏忽摧毁了小钰珊的一生,她必须在缺乏一只手臂下渡过70至80年的岁月。我要呼吁卫生部长确保政府作出适当的赔偿,而非如目前那般的区区6万令吉。

宗教教师巴士沙慕斯达法7年前在日持拉医院接受输血时,不幸被感染上爱滋病毒,结果亚罗士打高庭判他获得45万令吉赔偿,他仍不满意这数目而提出上诉。

卫生部长及总检察长应对巴生医院医生的惊人疏忽还小钰珊一个公道,而赔偿她至少200万令吉。

Posted in 卫生, 国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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