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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甘短片——送每名内阁成员一本由莱士耶丁撰写的书

首相署部长拿督斯里纳兹里昨天宣布,3名资深部长已经受委研究调查林甘短片中的操纵法官人选及判决指控的3人海达委员会提呈之报告。

纳兹里说,这3名部长是内务部长拿督斯里拉西丶文化部长拿督斯里莱士雅丁及他本身。内阁是基於他们具有法律背景而委任他们,因为他们曾掌管处理法律事务的内阁部门,并要他们在下周三内阁会议提出应采取甚麽适当行动的建议。

内阁也决定,每一名部长将提呈本身的一份报告。

两项问题立即闪入我的脑际。

第一,为何海达委员会的报告不能马上公布?为何必须让部长们先阅读它,以在决定是否公布前,确定它对政府有利或不利?

我们应向全面落实负责任丶透明化及廉正最佳国际惯例的国家看齐,在这些国家里,由皇家委员会或调查委员会提呈的调查报告,是在提呈给委任当局的同时公诸於世,以示无论调查结果如何,政府都不作任何的隐瞒。

第二,为何要另一个3人部长委员会来研究3人海达委员会提呈的报告?要确定如何妥当处理一项涉及负责任丶透明度与廉正的问题,根本就不需要一名具有法律背景或曾负责法律事务部长去决定。

新海峡时报今日报导说,调查“林甘门案”(Lingamgate)的海达委员会的3名成员,都一致认同应成立一个皇家委员会进行调查,尽管他们是个别提呈报告。

星洲日报昨天独家报导了上述3名委员都个别建议成立皇家调查委员会。

为何首相及内阁不马上公布在原则上同意成立皇家委员会,是否政府有东西必须隐瞒?

我建议受委研究海达委员会报告的3名部长及其他所有部长都应获得一本莱士耶丁在1995年出版的着作〈大马行政当局下的自由-行政霸权研究〉,以了解为何应通过一个皇家调查委员会去除拖延司法改革障碍来恢复司法的独立与廉正。

我要引述莱士这本着作中的3段文字:

“自独立後,司法体系大致上享有独立,刚巧都曾在英国受过法律训练的前3任首相,连轻推司法体系也没有,遑论像马哈迪这般在国会“攻击”它。”(302页-7.2)

“1986至1989年也许是大马司法体系的最佳时期,因为在这短期内,它作出一些给自由注入一支强心剂的判决。这些判决引起首相的不悦。当他显然遭法庭的各项判决刺痛後,他对司法体系的不满达到顶点。”(313页-7.3)

“自从3名最高法院法官在1988年被罢免後,政府并没设法恢复大马司法体系的公信力。反之,关键性的司法职位由那些参与政府采取行政措施对付有关法官者出任。最近的立法已将对重大国家安全立法进行司法检讨的制度去除。政府已公开抨击要捍卫大马司法独立的大马律师公会。这些批评,加上最近提控律师公会秘书蔑视法庭之举,显示出当局要持续打压司法及有心要捍卫它的人。”

自从莱士的着作面世後,一次又一次的危机令司法的独立丶廉正与素质在国内及国际上的公信力不断沉沦,而林甘门案将危机带上顶点。

目前是内阁部长们证明本身不是半桶水,而有能力为国家作出非凡贡献的最佳时机,他们应成立一个拥有广泛权力的皇家委员会,以全面调查过去20年来司法独立丶廉正与品质沉沦的原由,并提出重建一个世界级司法体系的建议,使它成为提升大马国际竞争力面对全球化挑战的一个重要结构。

Posted in 司法, 阿都拉巴达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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