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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中莱、马袖强和苏巴玛廉务必不要害怕冰厢岸方程式,而是要试着去了解它并将它呈上给内阁,作为回应因着巫统对于哈迪私人法案的支持而引发的政治及宪法僵局的最佳方法

马来西亚人自从马华沦为“7/11政党”后就鲜少留意马华领袖包括部长的言行举止,我也不例外。

但《当今大马》昨天题为“马华抨击吉祥在伊斯兰刑事法上‘失忆’”的新闻头条却激发我的好奇心,因为一个人若要用“失忆”这样的字眼肯定在精神上经历过什么事情!

我随即去阅读那篇报导,但我读了却很失望。

我被指控失忆,忘了“马华总会长廖中莱在2016年12月30日表明‘无论是巫统还是在野党所呈上的任何法案,只要它是违背宪法的,马华就会反对到底”,并被劝告马上求医。

我并没有忘记。我只是不知道。

所以,我就以极度谦卑的态度查询马华的官方喉舌《星报》的网站。但这篇报导并没有出现在那里。

我也破天荒的首次浏览马华的网站,但它也不在那里。

廖中莱或许曾经告诉过中文媒体,但这正是马华部长和领袖对中文媒体说一套,对巫统领袖却说另一套的地方啊!

或许马华领袖唯一敢和巫统领袖意见相左的事情就是针对我和敦马哈迪医生的关系。

巫统领袖一直告诉巫裔马哈迪已经成为我的爪牙和傀儡了,但马华领袖却不同意这样的说法,因为他们也一直告诉华裔我是马哈迪的爪牙和傀儡。

国阵最高理事会是否可以召开一场紧急会议来化解这个难题——究竟我是马哈迪的走狗;还是马哈迪是我的走狗?

马华领袖很显然的不曾理解人应该要有勇气、有尊严和谦逊地秉持他的原则,他也不应该忘记“不为五斗米折腰”的警训。

我会劝告马华总会长拿督廖中莱、民政党主席拿督马袖强以及国大党主席拿督苏巴玛廉不要害怕冰厢岸方程式,而是要试着去了解它并将它呈上给内阁,作为回应因着巫统对于伊斯兰党主席拿督斯里阿都哈迪阿旺的修正伊斯兰法庭(刑事权限)法案的私人法案(355号法案)的支持而引发的政治及宪法僵局的最佳方法。

冰厢岸方程式包含了以下两个元素:

  • 首先,政府不接手哈迪的私人法案;
  • 第二,成立一个跨党派的国会遴选委员会来巩固以马来西亚宪法、1963年马来西亚协议和国家原则为基础的马来西亚跨宗教的关系,还有也专门地探讨哈迪的私人法案动议并提出建议。

我对于廖中莱、马袖强和苏巴玛廉在昨天的内阁会议上没有提起冰厢岸方程式感到非常失望。

更令人震惊的是,这三位国阵领袖也不敢向国阵的其他13个成员党提起两位巫统领袖在去年的12月18日在吉隆坡的巫统海外校友俱乐部常年大会上致辞时所揭露的巫统的秘密议程的“既定事实”:

  • 首相署部长拿督再米尔揭示哈迪的修正伊斯兰法庭(刑事权限)法案的私人法案(355号法案)让政府可以绕过正规的宪法程序,如获取全部州属、国家伊斯兰理事会以及统治者会议的同意。按照再米尔的说法,国阵政府假如没有获得14个州属的同意,就不能将它带到统治者会议,但私人法案却只需要一个州属或一位人士呈上就可。
  • 副国际贸易及工业部部长拿督阿末玛斯兰则表示一旦伊斯兰法庭(刑事权限)法案的修正案(355号法案)被联邦政府接手后,国阵成员党就不能反对,因为国阵成员党作为执政联盟被迫要支持这项法案。 阿末玛斯兰更进一步承认巫统支持哈迪私人法案动议的不可告人动机就是要加强巫统和伊斯兰党的“联合”!

当巫统及国阵总秘书拿督斯里东姑安南在去年10月表示国阵全体领袖已经在哈迪私人法案事宜上达成共识时,马来西亚人简直吓得目瞪口呆。

这是否就是安南在去年10月所声称的,那就是廖中莱、马袖强和苏巴玛廉也是其中数位同意政府在国会于3月重新召开时将哈迪的私人法案接受过来的国阵领袖,还有马华、民政党和国大党的部长和国会议员将会投票支持哈迪的私人法案动议?

廖中莱、马袖强和苏巴玛廉应该解释他们如何能一方面表达马华、民政党和国大党对哈迪私人法案的所谓反对;另一方面却又要求他们的国会议员在3月的国会会期上投票支持哈迪的私人法案动议(这将形同哈迪的私人法案在一读被通过),好让国阵政府可以接手哈迪的私人法案,并为着法案的二读来做准备?

Posted in 国会, 马华, 马哈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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