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兰党前领袖兼吉兰丹沙罗区州议员拿督胡桑慕沙预测第14届全国大选很可能在3月或4月举行。因为他预测,伊斯兰党主席拿督斯里哈迪阿旺提出修正《1965年伊斯兰法庭(刑事权限)法令》或《355法令》的私人法案动议,只会在第14届全国大选之后进行辩论。
星期四是长达25天的财政预算案议会的最后一天,胡桑认为哈迪第二次提呈和推迟其私人法案动议的举动,是一个狡计和“有效的以退为进”的手段,为伊斯兰党和巫统创造 “双赢”的局面。届时,伊斯兰党可以显示它的“355法案”以退为进的手段,不是失败的。巫统则可以从这个课题“收割”政治资本,不仅是在下个星期举行的巫统大会,而且也包括第14届全国大选。
胡桑或许是对的,不过还有一个可能的情况——3月的国会议会,没有就哈迪的私人法案动议进行辩论。
反而,巫统和国阵政府会接管还未在国会进行“一读”的哈迪私人法案,并以政府法案的形式提交国会一读。接着,一个各党国会遴选委员会会在3月的国会成立,以研究巫统和国阵政府“接管”哈迪的私人法案,并在7月至8月或者10月至11月的国会,提呈报告。
国阵13个成员党,无论是马华公会、民政党、国大党或者沙巴、砂拉越的国政成员党必须回答的第一个问题是,为什么他们赞成巫统让国阵政府接管哈迪的私人法案,并且在3月的国会,以巫统和国阵的政府法案的形式提交国会一读。接着,成立一个各党国会遴选委员会以研究这个法案。
国阵政府接管哈迪私人法案的决定,是内阁会议的决定,是一个涉及所有国阵成员党所达致的共识;或者这是另一个巫统单方面并一意孤行以把意愿强加在所有其他国阵成员党的例子,因为国阵共识已经不复存在?
其他国阵成员党是否将采取马华公会的立场,即不能支持伊斯兰党的私人法案动议,可是如果是由政府推动则会支持,忽略了更大的基本问题——这不关由伊斯兰党或巫统提呈法案或动议,而是到底1957年独立宪法和1963年马来西亚协定下,建立多元民族、多元宗教、多元语言和多元文化的马来西亚,这个宪法原则和基础是受维护还是破坏?
第14届全国大选不会在明年3月或4月举行的其中一个原因是,目前由选举委员会负责的选区重新划分,以确保巫统从失败中攫取胜利,并通过国家历史上最恶劣的“杰利蝾螈”选举赢得往后的大选,这手段尚未完成。重划选区必须由国会通过,虽然它只须要简单多数票。
另一个决定第14届全国大选的因素会是2016年8月31日的第60周年国庆庆典,规划着的主要庆祝活动,会被设计成制造 “感觉良好”的因素,以便有利于巫统和国阵在第14届全国大选的选举利益。
无论如何,第14届全国大选的战斗线是“民主对垒盗贼统治”,而政治挑战是建立一个团结一致,致力于马来西亚的宪法和民主改革的反对党联盟,让马来西亚人民,以及沙巴和砂拉越两州的宪赋权利,全面地恢复。
已有许多报告引用政治和经济分析师的悲观预测,表示他们不会期望马来西亚有重大的改变,即使这个国家发生了各种政治和经济灾难,因为在野党毫无秩序,也缺乏一个替代巫统与国阵的联盟。
近来不是分析师甚至是民意调查的好时刻,英国的脱欧公投和特朗普在美国总统选举的胜利,在在证明了这点。
现在是马来西亚人证明分析师和民意调查错了的时刻,即在第14届全国大选中,马来西亚不会有政治改变。
马来西亚出现有效的反对联盟的先决条件是,必须就最低限度的共同目标达成协议——拯救马来西亚,以确保马来西亚最终不会像津巴布韦一样成为盗贼统治国,也不会像阿根廷一样成了失败的国家,以及不会成为像朝鲜那样的独裁国家,公民都失去了他们的基本民主权利。
有些反对党的成员没有看到马来西亚被视为国际上臭名昭著的“全球盗贼统治国家”有什么不妥;他们有的要看到证据来证明,在美国司法部寻求没收超过10亿美元和一马发展公司相关资产的反高层腐败诉讼中,被提了36次的“马来西亚1号官员”是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或者数十亿美元的一马发展公司全球金融丑闻的证据;或者对净选盟5.0主席玛丽亚陈被指控为“恐怖分子”而被扣留的滥用权力情况却不感到愤怒。
这些人可能身处反对党,但是他们的心和灵魂是跟纳吉和巫统同在的。他们永远不会同意第14届全国大选的战斗线是“民主对垒盗贼统治”。
【于2016年11月25日(星期五)晚上9时在斗湖甘榜爪哇对话会的演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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