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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哈迪提呈的伊斯兰刑法案一事上,巫统正带领马华、民政党、国大党、国阵或伊斯兰党步上歧途吗?

在5月26日的国会上,巫统领导人带领马华、民政党、国大党和沙巴及砂拉越的各国阵成员党步上歧途,当首相署部长拿督斯里阿莎丽娜在国阵没有取得任何“共识”的情况下,任意在国会上让伊斯兰党主席拿督斯里哈迪阿旺提呈的私人法案优先于所有的政府法案,提出了动议。

在过去两天的国会上,巫统领导人带领伊斯兰党主席、伊斯兰党国会议员和伊斯兰党成员步上歧途,把哈迪提呈的私人法案由昨日的第四项议程推后到第七项议程。

虽然全国的伊斯兰党成员期望哈迪提呈的私人法案将于昨日或今日的国会上通过,哈迪的私人法案不太可能在这第一个星期的国会中被提出辩论。就算真的被提出辩论,应该也会落在最后两天即11月23日和24日的财政预算案会议,因为国会将于星期一开始辩论2017年预算案。

此中有趣的问题是巫统是带领谁步上歧途?马华、民政党、国大党和沙巴及砂拉越的各国阵成员党,还是伊斯兰党?

针对国会记者的提问,副首相拿督斯里阿末扎希说,只有首相兼巫统主席拿督斯里纳吉能决定巫统国会议员会不会支持哈迪提呈的私人法案动议。

也许纳吉需要澄清的事情比巫统是不是带领马华、民政党、国大党、国阵或伊斯兰党步上歧途来得更广,那就是纳吉是不是带领巫统和这个国家步上歧途!

马来西亚国民有权得知国阵的国会议员们的明确立场,关于国阵会不会背弃他们对于1957年独立宪法,1963年马来西亚协定的基本原则和1970年的国家原则的承诺,同时承诺没有任何一位国阵国会议员会投票支持哈迪的私人法案动议。

巫统、马华、民政党、国大党、国阵在哈迪私人法案动议一事上多方推诿、闪烁其词,这实在是马来西亚国会历史上最可耻的事。

巫统、马华、民政党、国大党、国阵的国会议员们在哈迪提呈的私人法案一事上表露出不负责任的态度,暴露出马来西亚国会历史上最蛮横与可耻的一幕。对于马来西亚被国际社会视为“盗贼统治的国家”一事采取全然漠视的态度,这无疑说明了马来西亚确实是被一群小偷和强盗统治!

今天理应成为马来西亚国会具历史性的一天,因为首开先河的为时30分钟的部长问答环节,被吹捧成了最显著的议会改革。

无论如何,今早我杯葛了这项首开先河的部长问答环节,作为对国会假装马来西亚被视为臭名昭著的“盗贼统治国家”一事不存在的抗议。

在此次部长问答环节中,我呈交了一道问题,询问首相关于政府采取了什么行动以澄清或驳斥马来西亚被指控为臭名昭著的“盗贼统治国家”一事。

我的问题被议长丹斯里班迪卡阿敏禁止在今天的部长问答环节提出。

这是不是意味着马来西亚被国际社会视为臭名昭著的“盗贼统治的国家”以及纳吉的一马发展公司金融丑闻成为了“被禁止”的课题,不能在国会中以提问、动议或辩论的方式提出?

昨天,议长丹斯里班迪卡阿敏以“待审案件”为由,裁决禁止提问所有关于7月20日的美国司法部的诉讼,以寻求在美国、英国和瑞士没收和一马发展公司相关的10亿美元资产,而该笔资产涉及在国际范围内超过30亿美元的一马发展公司资金的舞弊、失信和洗钱行为。

议长的裁决有违国家利益,因为这将让纳吉与政府免于为一马发展公司丑闻和马来西亚被国际社会视为臭名昭著的“盗贼统治的国家”事件上,负上全责。这也就是我在国会形容的三匪统领——窃匪、盗匪和攫夺匪。

我完全赞同上诉庭前法官拿督希山慕丁提出的问题,关于议长提出的“待审案件”指的是什么,因为部长们不该因为那是“待审案件”而不能在国会上回答关于美国司法部针对一马发展公司涉嫌挪用基金的诉讼的问题。“待审案件”只适用于马来西亚法庭和法官,于海外诉讼上是不管用的。

第二轮的部长问答环节落在星期四。对于这轮问答环节,我将再次提呈同样的问题——询问首相,政府采取了什么行动以澄清或驳斥马来西亚被指控为臭名昭著的“盗贼统治国家”。

让我们来看看,马来西亚在国际上被视为“盗贼统治国家”以及纳吉的一马发展公司丑闻,会不会在国会上成为“被禁止”或“非法”的课题?我又是不是需要继续杯葛部长问答环节,以抗议马来西亚国会试图挽救首相和部长们在这两件亟需正视和解决的问题上负上全责?

【于2016年10月18日(星期二)晚上9时在吉隆坡武吉免登行动党区会举行的行动党周年纪念/支持、同情、与林冠英同在晚宴上的演讲】

Posted in 国会, 纳吉, 贪污, 金融丑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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