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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阿末法鲁兹应收回延长任期6个月的申请

我召开这项记者会的目的是,致首席大法官敦阿末法鲁兹公开信,促他基於国家利益及让人民恢复对司法的信心,他应收回延长任期6个月的申请,并全力支持成立一个皇家委员会调查林甘短片。

以下是我致给法鲁兹的公开信内容:

敦阿末法鲁兹
首席大法官
马来西亚。

尊敬的敦,

收回申请延长任期6个月的申请,并全力支持成立一个皇家委员会调查林甘短片及让人民恢复对司法的信心。

我以前所未有的方式向您发出公开信,要您基於国家利益及让人民恢复对司法的信心,而收回您在本月尾退休後延长任期6个月的申请,并全力支持成立一个皇家委员会调查林甘短片。

您若采取这项步骤,将可以避开因您的延长任期申请引起的新宪制危机及新的司法公信力危机。

前最高法院院长苏丹阿兹兰莎在其2004年4月出版的着作“君主立宪,法治及良好施政”中批评司法在1957年独立後的47年里之糟糕情况:

“遗憾的,一些人对在过去几年里对司法感到焦虑…在国际上及国内,有人写了一些文章,有许多舆论表达出来,指我国的司法独立已被折中。有人说,公众对司法的信心已动摇。”

“有人表示担心一些法官不写判词,或者拖延判决,或有些例子显示拖延聆审日期。此外,一些法官的行为受到公开质疑…”

“这些指责是否属实,不由我去说。然而,曾经担任司法界成员多年的我,听到这些指责後感到痛心。自独立後,早期的法官向来崇赏司法独立及建立起一个强稳与独立政府臂膀。民众对司法具有绝对的信心及没有质疑地接受任何判决。不幸的是,在近年来,情况已今非昔比。”

“无论情况如何,赢得属於服务对象的人民之信心的司法,才能说是独立的。毕竟法官,或甚至政治人物作出有关其独立性之言论,不能衡量公众对司法的信心。这种公众的概念最终还是重要的。”

“我诚挚的希望大马的司法将赢回公众的信心,并将重新获得曾拥有的尊重。在民主国家里,一个独立的司法让国家为荣。行政及立法当局的成员可来可去,但一个独立的司法将永恒不变,可以满足人民的意愿与理想。人民把他们的信任与希望寄托在司法上。”

目前的司法状况,比苏丹阿兹兰莎在2004年4月出书时批评的更加糟糕,而这期间是由法鲁兹担任首席大法官,因此,这是您适合延长任期的有力理由。

律师公会的网页昨天贴上了以下现在首席大法官书写的判词数目,与他前3任首席大法官,即敦沙烈丶拉惹阿兹兰莎(殿下当时的称号)及敦苏菲安担任高庭丶上诉庭及最高法院法官的数目比较:

法庭 時期 年數 書寫判詞數目/案件總數

敦法魯茲
高庭 1988 – 1995 7 7
上訴庭 1995 – 2000 5 35/156
聯邦法院 2000 – 2007 7 7/42

敦沙烈
最高法院 1979 – 1988 9 107/244

拉惹阿茲蘭莎
高庭 1965 – 1973 7 115
最高法院 1973 – 1982 9 72

敦蘇菲安
高庭 1961 – 1973 12 52
最高法院 1973 – 1982 9 202/382

即使不提这些反映您负面形象的比较数据,或是林甘短片丑闻带来的最新信心危机,单是苏丹阿兹兰莎提醒大家的有关过去55个月来民众对司法的信心,即您没加以改善,以“重新获得曾拥有的尊重”,反而明显的令情况更加糟糕,就足以要您挽救国家免於陷入另一轮的司法宪制及公信力危机中。

谢谢。

国会反对党领袖林吉祥上
2007年10月23日

Posted in 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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