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987年的茅草行动大逮捕中,106名各阶层异议人士,包括国会议员丶人权领袖丶华教人士及社运份子在内安法令下被扣留。当天不仅是大马人权的一个黑暗日子,而且也给大马的民主根基,即人权丶新闻自由及司法独立遭摧残拉开序幕。
只因为当时面对党内空前激烈挑战的首相敦马哈迪为了保住权位,而对大马的民主作出建国50年史上最无情的蹂躝,而国家至今仍这种摧残行动付出代价。
更糟的是,没迹象显示,在拿督斯里阿都拉上台4周年後,20年前的1987年茅草行动要摧残的3重目标,即人权丶新闻自由及独立司法依然没有保障。
我感到很失望的是,总检察长丹斯里甘尼巴戴决定针对高庭判阿都马烈胡申的索赔诉讼得直上诉。阿都马烈於1998年在内安法令下遭非法逮丶扣留及在扣押期间遭警方殴打而获判250万令吉赔偿。
一名巫统国会议员甚至上周在国会抨击高庭法官拿督希山慕丁为“问题法官”,因为他判决赔偿250万令吉给阿都马烈。
希山慕丁的判决让人等候已久,因为内安法令与非内安法令被扣者遭到肉体及精神上的暴力施虐已经见怪不怪,这种施虐做法必须受到强烈谴责与制止。
内安法令允许一个人被当局无限期扣留已经严重侵犯人权,而应马上加以废除,因为目前国内仍有足够法律可以处理国家安全与秩序的问题。
我曾呼吁总检察长作出一项政策性决定,不针对希山慕丁的判决上诉,以发出一项人权时代已经来临,警方及所有公务员必须尊重人权的明确信息。
总检察长的上诉,证明大马政府冥顽不灵,不重视人权的心态依然根深蒂固。
大马在无疆界记者组织(RSF)公布的2007年度全球新闻自由指数,从去年的92名暴跌了32个排名至今年的124名,而且也是该组织自2002年开始推出年度新闻自由指数以来,大马的最差排名。这证明封闭4家报章的茅草行动桎梏至今仍束缚着大马的新闻自由。
然而,可悲的是,阿都拉在过去4年里没恢复遭茅草行动颠覆的3权分立原则,令司法沦为行政当局属下的一个机构。
在这20年来,我国陷入一场又一场的司法危机中,最新的危机包括敦阿末法鲁斯领导司法不力丶林甘短片丑闻丶法鲁斯荒谬的申请延任6个且及我国是否将拥有50年来的首名巫统的首席大法官。
今晚,我们集聚在这里,以记念人权丶新闻自由及独立司法遭摧残的大马民主“黑暗日子”之同时,也应察知民主国家的这3大支柱处境,在今天比20年前茅草行动前更加糟糕。
大马公民应敢於行使手中的宪赋与政治权利,尤其是在来届大选要政府交待过去4年里没言行一致地恢复在茅草行动时遭摧残的人权丶新闻自由及独立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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