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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吉已经失去了作为首相的道德标准,当他不关注到底Good Star有限公司是不是550亿令吉一马公司国际金融丑闻及诈骗案的祸首,而是只关心到底《华尔街日报》有没有因着揭露Good Star有限公司是刘特佐所拥有,而触犯了官方机密法令

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在昨日的巫统最高理事会议上,自己公布说新任国家银行总裁拿督莫哈末伊布拉欣,已经在官方机密法(OSA)下针对《华尔街日报》揭露一封据称是国家银行发给公共账目委员会主席哈山阿里芬的信件而向警方投报。

纳吉并没有解释国家银行总裁是不是在其指示下针对《华尔街日报》报案,但是这确实是马来西亚国家银行历史上非常伤心的一天,如果新任国家银行总裁的最关注事件并不是全球对一马公司洗黑钱及贪污指控的调查及打击,而是《华尔街日报》到底有没有在官方机密法令下犯罪。

纳吉已经失去了作为首相的道德标准,当他不关注到底Good Star有限公司是不是550亿令吉一马公司国际金融丑闻,以及欺诈了马来西亚和3000万名马来西亚人的诈骗案之祸首,而是只关心到底《华尔街日报》有没有因着揭露Good Star有限公司实际上是槟州亿万富翁刘特佐所拥有,而触犯了官方机密法令。

当马来西亚在数天前得到一个新的国际恶名,以及一马公司金融丑闻被一家引领国际的新闻社——彭博社形容为其中一个“世界最大金融丑闻”时,我感到非常惊讶。

我自1969年开始当国会议员,但是我不曾如此为着作为马来西亚人而感到羞耻,当我读到彭博社在四天前因“世界最大金融丑闻”而提及马来西亚!马来西亚人的脸应该放在哪里?

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及内阁和国会难道不应该为着国家被套上如此贬低及可鄙的称呼,而感到极度惭愧及羞耻?因为我们允许一马公司丑闻在六年里面迅速膨胀至成为其中一个“世界最大金融丑闻”。

最糟糕的是,至少有六个国家正在调查和一马公司有关的洗黑钱和贪污指控,新加坡和瑞士有关当局已经针对和一马公司有牵连的机构和人物展开打击行动。就如在昨天,陷入麻烦的瑞士私人银行瑞意银行(BSI)的前任财富经理,被新加坡高庭拒绝保释并在监狱内等待其九个指控内其中两个的审判,这是该国调查针对这宗和一马公司有关系的不正当金钱流动所展开的洗黑钱调查的一部分。

马来西亚政府及监管当局尤其是国家银行,却对于一马公司国际丑闻因着这些国际调查及打击而到处落下碎片,抱着乐得无知及漠不关心的态度。

马来西亚是不是金融和即使信息这个全球社会不可少的部分,抑或我们已经把自己封锁在一个“隐世国家”里面,可以无视国际的观感、看法和期待?

Good Star有限公司 是一个测试用例,测试到底马来西亚是否准备好成为一个全球社会负责任的成员,还是尝试成为一个与国际事件流动隔绝的“隐世国家”?

《华尔街日报》到底有没有因着揭露一封国家银行发给公账会主席,以确定Good Star有限公司是由大亨刘特左所拥有而触犯官方机密法令这个问题,不应该掩饰掉更大的公共利益课题,就是:政府已经欺骗了全体马来西亚人,当它持续假称已经被解散掉的Good Star有限公司,是一马公司以前的合资伙伴沙地石油国际公司,事实上这家公司是刘特左所拥有的。

Good Star有限公司的拥有权现状是非常重要的,因为这会决定了到底一马公司的资金是不是已经被抽走,还是真的意境被用在投资上。

一马公司已经发放18.3亿美元给它和沙地石油的联合投资活动,但是其中的10.3亿美元是被转移到Good Star有限公司。

如果Good Star有限公司真如政府所声称的是一马公司合资伙伴沙地石油所拥有,那这笔资金转移就不会成为一个课题,但如果它是由与合资公司无关的个人或单位所拥有(在这里《华尔街日报》指称是刘特左),那就会引起很大的担忧。

如果《华尔街日报》的揭示是真的,就是国家银行确定了一笔10.3亿美元(约40.6亿令吉)的一马公司资金,被转移到一个由纳吉亲密的伙伴刘特左所拥有的离岸公司,这就与由六个国家唉所展开的洗黑钱及贪污调查和打击行动吻合,以及解释为何一马公司因成为其中一个“世界最大金融丑闻”而让马来西亚一举跃为全球贪污国家的最高档次。

再这样的情况下,马来西亚人有权要求重新设置国家的优先事项,纳吉政府应该把一马公司丑闻的一个完整及让人满意的问责优先于其他事情之上,包括《华尔街日报》到底有没有在官方机密法令下犯法。

Posted in 纳吉, 贪污, 金融丑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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