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向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发函,要求来到星期三在古晋举行的内阁会议,来说明内阁为什么必须在500亿令吉一马公司丑闻上表达立场。
最近至少有8项的事态发展让内阁在一马公司丑闻上的立场显得紧迫和重要:
对于一马公司董事局总辞的接纳,他们已经被发现在保障股东利益的职责上因着不当管理而疏忽。
对于公共账目委员会所提出的建议的接纳,那就是即时解散拿督斯里纳吉作为主席的顾问局。
对于公账会所提出的废除规定首相握有最终决策权的一马公司备忘录及社团条款的第117条文的建议的接纳。
国际石油投资公司(IPIC)按照财政部在一马公司-IPIC债务资产交换协议下所提供的赔偿条款,向财政部索偿5千万美元。
IPIC所担保的17亿5千万美元债券的过期,以及从中所导致的一马公司的74亿令吉贷款的过期,这意味着纳税人要准备承担超过140亿令吉的即时解救方案。
IPIC所担保的另一笔17亿5千万美元的债券即将在10月过期,还有来自社会保险局的一笔8亿令吉贷款,这将会加重纳税人的负担,得为78亿令吉的解救方案买单。
一马公司管理层怎么可以向一家设立在英属维京群岛的虚构公司“阿尔巴投资公司”支付35亿1千万美元,并且这家公司和阿布达比真正的“阿尔巴投资公司”完全无关,这就是一马公司和IPIC的债务资产交换协议会破裂的根本原因。
《华尔街日报》有关汇入拿督斯里纳吉私人银行账户的6亿8千100万美元是来自一马公司并透过中间人转移至虚构的“阿尔巴投资公司”的指控,而它此前的指控都被证实是属实的。除此之外,《华尔街日报》紧接着也指控汇入纳吉私人银行账户的款项超过10亿美元,或42亿令吉。
内阁也必须指示马来西亚皇家警察针对以上事项马上展开调查,赋予总稽查司所有的权利向一马公司所有的银行发函索取文件,以让公共账目委员会可以延展它对一马公司的调查。
我希望我可以获得正面的回复,这样我就可以来到内阁在古晋的会议,因为我并不能在最近的国会会期上向内阁说明在一马公司丑闻上表达立场的紧迫性和重要性。
这是因为我为了要求首相针对他的两大丑闻负上全责和做出交代,而被逐出国会长达6个月。
正如我在被逐出国会时已经明确地表示,我将会善用我被“强制”缺席国会的6个月时间,在全国探访国会选区,以寻求公众针对马来西亚人是否要纳吉回答两个简单问题的反馈:纳吉两大丑闻的钱来自哪里,还有这些钱去了哪里。
我现在可以带着权威的说道,在我所探访的120个国会选区中,绝大多数的马来西亚人都要求首相回答上述两道提问。
纳吉或任何部长是否有像我这样在过去6个月内探访120个国会选区,来寻求人民对于一马公司丑闻还有纳吉的捐款丑闻的看法?
假如我可以来到内阁在古晋的会议,我也将会向首相和全体内阁部长汇报我在过去6个月在探访120个国会选区时所收到的公众反馈。
【于2016年5月2日(星期一)在加帛发表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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