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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检察长阿班迪应该解释,为什么他会把沙地部长的声明视为真理,甚至愿意准备依靠着沙地外交部部长“所谓的声明”来合理化无需再进一步调查纳吉的26亿令吉“捐款”丑闻?

这确实让人大吃一惊。总检察长丹斯里阿班迪是如此渴望于洗脱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在26亿令吉“捐款”丑闻的罪行,马来西亚检察官甚至准备好依靠沙地外交部长 Adel Al-Jubeir“所谓的声明”来宣告26亿“捐款”丑闻无需受到进一步的调查,甚至没有等待Al-Jubeir被确定是真的免除了马来西亚首相的责任。

阿班迪必须解释为何他准备好依靠沙地外交部长“所谓的声明”,指该笔被汇入纳吉私人银行户口的数十亿令吉,是沙地阿拉伯“不期望任何回报”的“真诚捐款”,阿班迪甚至没有去确定沙地外交部长是否真的做出这样的声明。

况且,Al-Jubeir在二月初时曾在相同的课题上U转,这名沙地外交部长告诉《纽约时代》他不认为这笔被汇入纳吉私人银行户口的26亿令吉是政治献金,亦或者是来自沙地政府,这对总检察长而言是不是无关紧要的?

反之,Al-Jubeir说这笔钱是来自未确定的“投资”,他甚至说是来自“一名私人身份的沙地公民”。

阿班迪是否有为着Al-Jubeir于两个月前为着相同课题发表了U转声明,而寻求Al-Jubeir 的解释并找出他突然改变想法的原因?

Al-Jubeir在二月初的时候是不是在说谎?如果这名沙地外长在当时是说谎,那么是什么导致他在其最新的声明上停止说谎呢?

肯定的是,这些都是有关联的问题,好让总检察长决定是否没必要就26亿“捐款”丑闻展开进一步调查。

阿班迪做决策的过程是特别让人大吃一惊的,他看起来要排除掉这两个最新发展,就如这些事件时完全无关紧要的:

  1. 阿布达比的国营国际石油投资公司(IPIC)向伦敦证卷交易所发出声明,表示它和它的子公司阿尔巴投资公司都和在英属维京群岛设立的阿尔巴投资公司(阿尔巴BVI)没有任何关系,而一马公司曾经欺诈式地向后者支付至少35亿美元。
  2. 《华尔街日报》报导指这笔接近42亿令吉(不只是26亿令吉)款项被汇入纳吉的私人银行户口,是来自那笔不知所踪的一马公司数十亿令吉,就是明显被“错误支付”给在英属维京群岛设立的阿尔巴投资公司的。

实际上最令人惊奇的是,当有接近10个国家正在为纳吉的两大丑闻展开各方面的调查时,我们有一个首要职责不是调查纳吉26亿令吉(现在提高到42亿令吉)的总检察长,而是坚持没有必要任何重新调查!

正当其他国家看起来更加勤力及煞费苦心,要去调查马来西亚政府是否有违反国家及国际上打击贪污、洗黑钱及进行可疑财务舞弊的法律时,马来西亚的总检察署却非常乐于漠不关心!阿班迪可否解释为何?

我们正在发掘纳吉的两大丑闻——500亿令吉一马公司及42亿令吉“捐款”丑闻。

于4月7日呈上给国会的公账会一马公司报告——即便它的结果和结论不尽然让人满意——所达成的其中一个成果就是,曾经受到像《华尔街日报》、《纽约时报》、《金融时报》和《伦敦星期天时报》的外国报章以及揭弊网站《砂拉越报告》所报导的一马公司骗局、交易、可疑的贷款和汇款不能再被视为“未经证实”或“揣测性”的报导置之不理了,因为公账会一马公司报告已经证实它们是属实的。

在Al-Jubier宣布纳吉在26亿令吉“捐款”丑闻的罪行之前,纳吉的部长如拿督阿莎丽娜、拿督沙列赛益、拿督阿都拉曼达兰和凯里已经宣布纳吉没有犯错。

为何Al-Jubier的声明在无需经过任何证实或真实测试就可以被视为真理?当马来西亚甚至不把无论是来自阿莎丽娜、沙列赛益、阿都拉曼达兰和凯里的部长声明当作真理。

现在最重要的问题是,阿班迪必须解释为何他把沙地外交部长的声明当作真理,甚至准备好依靠对方“所谓的声明”去合理化纳吉26亿令吉“捐款”丑闻无需被进一步调查。

Posted in 纳吉, 贪污, 金融丑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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