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阁明天应谴责马六甲州政府,以及首相拿督斯里阿都拉应革除拿督斯里莫哈末阿里的甲州首席部长职,因为他蔑视内阁的结束马六甲养猪业危机方案之决定,同时破坏了全体国人庆祝独立50周年国庆的气氛与精神。
阿里及其州政府公然蔑视内阁在9月5日所作的决定,即不应毁猪及结束该州养猪业危机的两点方案:第一,甲州政府猪农改变土地用途,第二,猪农可以在州政府保证不撤消临时地契而能获得银行贷款安装排污系统,以确保猪农能够作出这项投资。
既然内阁在两周前已有此决定,为何阿里及他的阵营可以通过“恐怖手段”,强迫猪农遵守不合理与不可能达致的目标,即在9月21日之前的17天内宰杀或减少9万7000头猪,否则将会面对另一次的“耀武扬威”行动,即政府出动约2000人马,包括全副武的联邦後备队丶移民局丶州府及地方政府的各部门执法单位人员,再加上穿着太空装的怪客丶摧泪弹丶水炮车及直升机在低空盘旋,与手无吋铁的男女老幼村民对峙?
更让人吃惊的是,民选的甲州政府以如此嚣张与蛮横的打压手段,无耻地把奉公守法,靠正当的养猪业为生的公民当成罪犯,甚至恐怖份子看待!
同样令人震惊的是,马华也是整个打压行动中的一份子,因为甲州政府的打压猪农行动,不是由巫统的州政府,而是由包括马华及民政党州行政议员组成的甲州国阵政府执行。
可耻的是,国阵的“权力分享”制在50年後已完全变质,国阵成员党在州政府中的“平等伙伴”关系沦为“巫统在朝,马华及民政在野”局面,马华及民政党行政议员对州政府决策的参与权完全被剥夺。
遗憾的是,国家独立及社会契约制定50年後,马华及民政行政议员在甲州竟然沦落为“诉求信撰写人”的地位,扮演的角色是哀求首长丶巫统行政议员丶州秘书,甚至巫统政务次长,希望将强硬与不合理的决定稍微软化,而非确保有关决定根本就不应作出。
9月4日巴也明光新村的对峙行动丶限17天内减少8万7000万猪训令丶徵用土地通知及强制规定解决土地不应被允许的理由等,都是滥权的明证,如果马华及民政在甲州政府中有扮演具意义的角色,而非装饰物及在决定作出後当“诉求信撰写人”,这些问题根本就不会发生。
因此,我曾促马华及民政的行政议员退出阿里的州政府,以免立下在甲州政府打压猪农时不出声的危险先例。
或者马华及民政州级或中央领袖已到了他们完全不敢批评阿里滥权及蔑视国阵在州内“政权分享”原则的地步?
0 Responses
Stay in touch with the conversation, subscribe to the RSS feed for comments on this post.
You must be logged in to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