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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山慕丁应树立榜样出席公共账目委员会听证会

公共账目委员会主席沙里尔日前形容把该委员会为‘不能咬人但能追查真相’的委员会。这说法并不会获得太多人的认同。

沙里尔在接受《新周日时报》的专访指出:

问:一些人指责公共账目委员会为无牙老虎。

答:我们不能咬人,因为我们不是执法单位。

虽然如此,我们能够施加足够的压力,并且为相关机构提供足够的证据,如反贪污局。

反贪污局也和我们紧密合作。

如果我们对某些案件的后续行动感到不满,我们能够在任何时候重开这些案件。

我们也有权要求重新检讨某些案件,正好比我们在第二中环大道事件所做一样。

对我们来说,没有案件是完成调查的。

沙里尔得答案引起两个问题:

第一、先搁下是否能够把贪污官员提控入罪,公共账目委员会迄今到底为反贪污局提供多少的足够证据,以让他们至少能够把贪污的政府官员控上法庭?该委员会在这方面的的建树是零,这是我所了解的。我欢迎沙里尔证明我是错的。

第二、该委员会又如何能够真正针对每一宗贪污滥权、滥用公款的案件穷追猛打、追究到底?

当我们看到该委员会14名成员之中的10名是国阵成员党(包括主席也是国阵议员),那么公共账目委员会最为关键的任务就是它必须证明它勇于传召部长出席公共账目委员会会议,针对他们各自部门所发生的舞弊和滥用公款事件供证。

2006年总稽查师报告挑起多宗滥用数百万、数千万甚至数以亿令吉公款的案件。这些案件都是摆在眼前的案件。

比如说,巫青团团长希山慕丁从1999年到2004年领导青年及体育部期间处理该部公款的方式目前受到审核——这可以从一连串的舞弊事件看得出来,如以224令吉购买一套价值32令吉的螺丝转、以1146令吉购买一套价值160令吉的钢笔以及耗费5700令吉购买一个价值50的千斤顶等等。

总稽查师也说虽然该部秘书长只能签价值不超过500万令吉的合约,但是他却违反这项规定,签下高达4亿4942万令吉的合约。

财政部针对2006年总稽查师报告的回应(这项回应也同时在9月7日在国会提呈)指出,青年及体育部已经授权秘书长签署超过500万令吉的政府合约。

正当问题已经从当时的青体部秘书长踢回给当时的青体部部长希山慕丁,那么公共账目委员会是否准备传召希山慕丁回答2006年总稽查师报告书中所挑起的多项涉及青体部滥用公款的问题?

为了挽救公共账目委员会,避免该委员会针对是否传召部长出席供证而陷入难堪尴尬的局面,希山慕丁应该出面挽救公共账目委员会。

与其让国会公共账目委员会决定是否要传召部长出席供证,以致该委员会处于难堪的处境,希山慕丁以及其他部长倒不如自愿向该委员会供证,不管他们现在或过去所掌管的部门因滥用公款而遭2006年总稽查师报告点名

希山慕丁应该为其他内阁部长树立良好的典范,尤其是他曾经公开指出它并没有隐瞒任何真相,再加上青体部在他掌管期间所发生的舞弊事件是应该被深入调查的。

Posted in 国会, 良好施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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