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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阁是否会在明天讨论因着封锁《砂拉越报告》网站而违反了马来西亚向世界所作的“不审查互联网”保障法案一事,或者根本没有一个部长会勇敢对这个决定表达不赞同?

内阁是否会在明天讨论因着封锁《砂拉越报告》网站而违反了马来西亚在17年前向世界所作出的“不审查互联网”保障法案一事,或者根本没有一个部长会勇敢对此表达不赞同?

事实上,不只是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在实践问责、透明化、诚信及良好管治之原则的决心受到质疑(这些理应是他高调宣导的国家转型计划的基础原则),整个内阁的诚信也备受质疑。

这将是马来西亚有史以来第一次,整个内阁的诚信受到质疑。

我在昨天问新上任的国阵策略通讯局主任兼城市、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长拿督阿都拉曼达兰,他是否可以“公开宣布他和巫统沙巴没有从拿督斯里纳吉在大马银行私人账户那里获取一分一毫来资助第13届大选的竞选”,我是特别指《华尔街日报》在7月2日声称马来西亚政府的调查者发现有一笔7亿美元(26亿美元)在国会解散及第13届大选举行前被存入首相私人银行账户的报导。

阿都拉曼对于我的问题保持无比的沉默,但这丝毫不令人感到惊讶。

事实上,这个问题也应该抛给全体内阁部长。

所有内阁部长是否可以公开表态,他/她究竟有没有从首相纳吉在大马银行的私人账户那里,接收到任何用来资助第13届大选竞选活动的款项,如果有的话,说明款项金额及有关内阁部长是否可以因着利益冲突的缘故,而不参与在内阁任何关于《华尔街日报》7月2日的报导和一马公司丑闻的讨论或决议?

前首相敦马哈迪昨天针对《华尔街日报》那篇指称有26亿令吉在2013年3月存入纳吉私人账户的报导,撰写了一篇网志:

“没有针对有钱存入私人账户作出否认。对巫统的解释是指这些钱是用在选举上。巫统似乎对这解释满意。他们难道不知道公帑是不可以用于协助一个政党来赢取选举的吗?但这些钱是来自捐献的。是谁捐了这20亿令吉呢?没有答案。”

那支被赋予极大权力去调查《华尔街日报》及一马公司的特别工作队,对前首相的这项披露会有什么反应呢?

纳吉私人账户里的钱是否用来资助全体国阵候选人在第13届大选的竞选活动上,还是只资助巫统候选人?

如果是前者,就没有任何一名内阁部长有资格参与在内阁《华尔街日报》报导及一马公司的任何讨论和决议,因为每一位内阁部长都存在着利益冲突。

如果是后者即只有巫统候选人获益于纳吉私人银行账户里的钱,那么所有巫统籍部长,包括首相及副首相丹斯里慕尤丁就应该退出,不参与在内阁针对《华尔街日报》报导及一马公司丑闻的任何讨论或决议。

在这样的情况下,一名来自砂拉越或沙巴的部长应该主持内阁会议,以决定政府对于《华尔街日报》及一马公司丑闻应该采取的适当回应。

这个非巫统籍的内阁所要考虑的其中一个问题,就是“特别工作队”是否应该由一个负责调查《华尔街日报》指控及一马公司丑闻的皇家调查委员会所取代。

这是因为没有人真正知道这个“特别工作队”的调查权限、权力、调查范围,或更甚的是它的成员。它究竟是由四家还是三家政府机构所组成,还有,总检察署是不是“特工队”的一部分,还是它只由国家银行、皇家警察和反贪污委员会所组成?

当“特工队”首次被公布时,马来西亚人民获知它是由四家政府机构所组成,而领导特工队的则是总检察长丹斯里阿都甘尼。

当前总检察长丹斯里阿布塔利奥曼在星期四呼吁阿都甘尼脱离特工队,因为这对于作为检控官的阿都甘尼而言并不是个明智的做法时,情况就变得很矛盾。

阿布塔利提醒阿都甘尼作为一名检控官在调查里的角色,是确定有没有足够的证据去提控罪犯,这也是确保正义得以伸张的相互制衡原则。

另外三个“丹斯里”即国行总裁洁蒂、总警长卡立及反贪会主席阿布卡欣却在同一天发出联合文告,他们强调总检察长是不会影响正在进行中的调查,因为总检察长只会被咨询关于法律上的指引及意见,以确保调查可以在全面及按照法律的情况下完成。

人们或会因此而假设这个特工队并不是“四体”而是“三体”所组成,而总检察长不是特工队的首领。

但是内阁部长们在数天前的回应却显示根据他们所知道的,总检察长仍然是特工队的首领。

到底实情是怎样?总检察长是不是特工队的首领?如果不是,那谁是?

当国人在一个如此简单及直接的问题上也得不到答案的时候,要怎么相信纳吉政府是认真要把《华尔街日报》的指控及一马公司丑闻查个水落石出?
数个有力的理由能解释为什么这个特工队应该由一个以独立及可信的马来西亚人所组成的皇家调查委员会来取代:第一,这个特工队是由从属于首相的官员所组成的,而首相却是调查的对象;第二,这四个机构即总检察署、国行、皇家警察及反贪会理应也是调查的对象,因为他们在《华尔街日报》报导及一马公司丑闻上犯下疏忽,以及没有及时采取行动维护法治。

在这样不利的背景下,人们不应只是问内阁是否会在明天推翻马来西亚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MCMC)违反我国在17年前,向世界所作的“不审查互联网”保障法案的决定,并指示该委员会解禁《砂拉越报告》网站;而是全体部长,无论是巫统籍的还是非巫统籍的,是否会公开表态他们的利害关系——即他们是否有因着从纳吉私人银行账户那里接收用来资助第13届大选的款项,所以存在着利益冲突,而不参与在内阁针对《华尔街日报》报导及一马公司丑闻的任何讨论和决议中。

Posted in 纳吉, 贪污, 金融丑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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