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又开创一个先例,发送一封对于是否已作好准备要起诉《华尔街日报》的模凌两可律师信函。该报之前刊登了有关马来西亚政府调查当局,发现一笔源自一马公司(1MDB)接近7亿美元(26亿令吉)的资金存入纳吉在大马银行的个人账户的报导。
根据《当今大马》,纳吉聘自Hafarizam Wan & Aisha Mubarak律师楼的代表律师,已经要求《华尔街日报》的拥有者道琼斯在14天内就“你们在报导中的立场,是否认为我们的当事人从一马公司盗用了将近7亿美元”的问题作出回应。
纳吉在致予道琼斯的信件这麽说:“你将意识到你在那些报导中向我们的当事人所作出的指控的严重性,所以我们要确认这些指控,以便我们能够向我们的当事人提出他可以采取适当的诉诸法律行动,以寻求纠正这些报导所造成的影响。”
假如巫统最高理事会成员兼副农业部长拿督达祖丁声称《华尔街日报》只提及一马公司而从来没有暗示纳吉也涉及在内的说法是正确的,那么这封律师信函就不应该发出去。
然而,这封信函却不是马来西亚人民所预期的,政府恫言会因着《华尔街日报》的报导及指控而采取法律行动对付该报,尤其明显而没有做到的,就是直截了当要求《华尔街日报》就诽谤首相一事上道歉,以及收回有关的报道并承诺不再重复这样的诽谤。
我不知道《华尔街日报》会怎样回应纳吉代表律师的信函,但在这种情况下,就是当纳吉的代表律师没有采取法律行动对付该报,没有人可以排除《华尔街日报》的报道继续维持原状。
纳吉代表律师的信函,显示在《华尔街日报》的报导是否有诋毁纳吉一事上,仍存有争论的空间。
所以,政府及国家要何去何从呢?
纳吉已经指控前首相敦马哈迪“主使”这个针对他的最新指控,并和外国人“共谋”,持续在政治上破坏纳吉履行其首相的职务。
纳吉会否反过来因为马哈迪对首相作出的虚假谎言,而采取法律行动对付马哈迪呢?
马哈迪在他的部落格反驳说,纳吉与他一手开创的一马公司令大马蒙羞而不是他(马哈迪)。
马哈迪表示: “在其他国家,若有这种牵涉一名国家领袖的丑闻,这名领袖必须辞职和道歉。但在马来西亚,却有人盲目地捍卫他们的领导人以保住他们的职位。”
马哈迪指出 “真正使国家蒙羞的是纳吉及他的一马公司。在这之前,国家不曾好像现在般,因各种没有获得解答的指控而饱受侮辱。”
虽然前任总检察长丹斯里阿布达立声称没有法律规定可以强迫首相在调查《华尔街日报》报导及指控的期间,一定要悬空他的职位并休假,但非常清楚的是,马来西亚不能再承受继续由一位已经丧失所有诚信丶道德感及合法性的首相成为政府首长。
为了国家的利益,马来西亚必须向前迈进,不能再继续和即便只是另一天,因着一马公司丑闻及危机让政府陷入困境及国家面临瘫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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