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部长兼前交通部长拿督斯里希山慕丁已经拒绝在把“爱国者”车牌号码的拍卖权授给爱国者基金会一事上承担任何责任。
他说他完全不知晓任何有关爱国者基金会获颁授“爱国者”车牌号码拍卖权一事,并强调他在担任代交通部长期间,没有核准任何“爱国者”车牌号码的事宜。
如果是这样,那么现任交通部长拿督廖中莱必须在这件事情上负全责,他也必须解释这个把“爱国主义”摆上拍卖场的愚蠢及不爱国的主意是个什么逻辑。
事实上,副交通部长阿都阿兹卡布拉维已经承认是廖中莱核准让一个不知名的非政府组织拍卖“爱国者”车牌号码,并期望可以从中获得1千万令吉至1千500万令吉。
别再让这个“爱国者”车牌号码闹剧及乱局继续拖拖拉拉,这次事件不只曝露出我们的部长是何等缺乏判断能力,更曝露出“爱国主义”的意义是如何的被扭曲,以致任何事物,包括爱国情操,都可以用钱买得到!
纳吉应该展现他的领导能力,直接废止这个既愚蠢又不爱国的拍卖“爱国者”车牌号码的主意。
如果需要进一步的论点,那么没有比巫统柔佛甘拔士州议员东姑布特拉哈伦,在他的部落格“爱国者”上对“爱国者”车牌号码事件的抨击更好的例子了,他将“爱国者”特别车牌的贩售比喻为卖淫。
东姑布特拉说: “这样子贩卖车牌的举动就像‘卖淫’,这个神圣的字眼 (指车牌上的”爱国者”字眼)只会把最高价竞标者变成拉皮条的人,而不是爱国者。”
他质疑爱国者基金会是否真的明白“爱国者”这字的意思,还有该基金会是否有调查竞标者的背景,他抛出了以下几个问题:
“那些成功竞标的人可被视为经济叛徒,因为他们为了赚快钱而蓄意破坏国家。他们是否配得挂上这些车牌?”
“主办单位难道没有要查明或首先确保这些挂上车牌的人是真的爱国者吗?”
东姑布特拉说,更糟糕的情况是假如成功竞标的人不是马来西亚公民。
“倘若一位外国人成功竞标到‘爱国者1号’,那么这象征着主办单位已经出卖国家了。”
“如果给钱任何甲、乙、丙人士,我们可能会看到乙为了钱将他母亲出卖,更不用说是透过他车上炫耀的车牌将他的国家出售!”
纳吉为什么允许将“爱国主义”摆上拍卖场这样子的闹剧和乱局,授权予爱国者基金会拍卖“爱国者”车牌号码,以致继续让马来西亚及国内真正的爱国者蒙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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