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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在法律上及在现实上都是一马公司最后决策人的纳吉可以准备向巫统区部代表们汇报关于一马公司的争议,但却不肯向国会做出相同的交代?

《星报周日刊》报导透露说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将会在今天向巫统区部的宣传主任们汇报关于一马公司的争议,这是纳吉加紧反驳他在这个课题上所面对的诸多攻击的步骤之一。

但第一个出现在大家的脑海里的问题却是:为什么在法律上及在现实上都是一马公司最后决策人的纳吉可以准备向巫统区部代表们汇报关于一马公司的争议,但却不肯向国会做出相同的交代?

纳吉无论是在法律上或在现实上都是一马公司的最后决策人,因为一马公司是政府公司,尽管纳吉并不负责它的日常运,但作身为首相兼财政部部长,他必须承担所有有关一马公司的营业责任,这是因为一马公司的宪章第117条款有规定,任何有关一马公司的事务,包括公司的投资或任何重组的建议,都必须得到首相的书面核准。

仅仅十天前即2015年6月3日,第二财政部长拿督斯里胡斯尼在TV1《一马公司:钱到哪里去了?”》访谈节目里结束长达六年的掩飾 ,承认一马公司的宪章规定,纳吉作为首相,是一马公司的所有投资及交易的最后决策人。

问题是当内阁在2015年5月29日的会议上核准拯救一马公司路线图时,是否有意识到拯救一马公司路线图其实即是拯救纳吉路线图,因为从一马公司成立的第一天即2009年9月开始,首相就是一马公司所有事务的最后决策人。

纳吉是否有针对关于他在过去六年中身为一马公司的交易及投资最后决策人所涉及的所有一马公司的交易向内阁呈上完整的报告?内阁部长们在接纳纳吉身为这所有交易的最后决策人所做出一马公司的所有决定前是否了解一马公司是如何在过去六年来积累高达420亿令吉的债务de1?

倘若内阁在对以上种种皆完全不知情下即核准纳吉的拯救一马公司路线图的话,那纳吉显然犯上了严重的操守失当,在一马公司争议上误导内阁。

虽然首相在5月29日的内阁会议上告诉他的部长,如果他们在一马公司课题上不支持他,那么就应该辞职,但是重要的问题应该是:部长们是否已经接受在一马公司丑闻上跟纳吉共进退,实现集体责任的文化?

我们现在知道赞同前首相敦马哈迪的看法即认为一马公司丑闻是“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的副首相丹斯里慕尤丁并没有出席5月29日的内阁会议,他当时在国外。

慕尤丁是否支持内阁在5月29日采纳的拯救一马公司路线图呢?

虽然在5月29日内阁会议后,胡斯尼马上驳斥《马新社》关于布城将会让一马公司清盘的报导,但是部长的该番声明的可信度已经低落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The Edge每日财经》在本星期初的报导,指出一马公司的董事局最早会在下个月就“被辞职”的新闻也重新引发出有关这家深受丑闻困扰的投资公司将面对清盘下场的问题。

我们想起慕尤丁在三月初的内阁会议过后所公布的立场,他当时是针对有关报道指说纳吉和他那一伙一马公司顾问已经在为一马公司计划一个退场策略,包括将其大部分资产出售来偿还其债务,让一马公司剩下一个空壳及以清盘为收场。

慕尤丁在三月发出的一个罕有声明中说,一马公司不应该“被拯救”或“被贱卖”来偿还其高达420亿令吉的沉重债务,他当时要求所有针对一马公司的指责被严正看待及如果调查的结果显示当中有疏忽或出错 ,一马公司的董事局必须要准备好面对法律行动,。

现在已经确定了纳吉是一马公司的最后决策人,慕尤丁会否保持同样立场,即纳吉必须为了他的疏忽、错误和其他不法行径而准备好面对法律及政治后果?

但最关键的问题是,慕尤丁是否会毫无保留的接纳内阁在5月29日所采纳的拯救一马公司路线图呢?

Posted in 国会, 巫统, 纳吉, 金融丑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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