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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吉必须在以朝圣基金拯救一马公司失败和令人蒙羞一案上,解释他的职责,特别是她是否批准或指示朝圣基金购买一马公司土地

朝圣基金主席阿都阿兹宣布,该基金将遵从首相的劝告,在接下来两星期内,从三名买家中开价最高的公司,出手从一马公司购得的吉隆坡市中心黄金地段。

但这不表示该丑闻和朝圣基金拯救一马公司的刑事失信案,已经告一段落。该案件正在集结和汇集成强大的力量,呼吁朝圣基金主席和四名董事、一马公司和朝圣基金之间的土地交易终止和退还朝圣基金预付的款项,甚至首相本身必须辞职。

首相不能继续保持优雅的沉默,只是给予私人和毫无意义的“如果有任何违法事件,他将不会包庇涉及者”的保证。

甚至其表弟暨巫统副主席希山慕丁也越级,与巫统署理主席慕尤丁和另一名巫统副主席沙菲宜共同担忧政府公信力,甚至建议让一家国际和独立稽查公司调查一马公司账目。

这代表向纳吉于3月初所要求总稽查司稽查一马公司账目的倡议,投下不信任一票。

至今,纳吉指示总稽查司独立地稽查一马公司账目已经过去2个月了,但至今没人知道其下文。总稽查司是否会在来临5月18日复会的国会会议有上,至少提呈一个一马公司账目的中期报告。

纳吉应该在420亿令吉的一马公司丑闻上,打破沉默和解释其在朝圣基金拯救一马公司丑闻上的职责,特别是他本身是否准或指示朝圣基金购买一马公司土地。

一马公司在4年前,以每平方英尺64令吉向联邦政府购买土地,而过后则以每平方英尺2773令吉,出售该土地予朝圣基金,赚取超过43倍的利润。

假如纳吉并没有批准朝圣基金与一马公司土地交易,让他揭露批准部长的身份和原因。

身为一马公司谘询团主席,纳吉是否将向一马公司建议,终止于朝圣基金的土地交易,更退还朝圣基金的付款,因为一马公司并没有符合所有出售的条件?

Posted in 慕尤丁, 纳吉, 金融丑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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