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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兰丹州伊刑法掩盖所有巫统和纳吉忧心重重的事,如一马公司、安华、阿旦杜雅、首相新专机、纳吉女儿婚礼铺张浪费等,而最重要的是纳吉保住相位和巫统主席,巫统“联合政府”主谋在一年之间,获得意想不到的胜利

吉兰丹州伊刑法已经掩盖所有巫统和纳吉忧心重重的事,如以下:

i) 一马公司丑闻、

ii) 安华被判坐牢5年、

iii) 2006年蒙古女郎阿旦杜亚谋杀案,以及在没有奠定杀人动机下,将前两名特警阿兹拉和西鲁定罪、

iv) 购买首相新专机、

v) 纳吉女儿的铺张浪费婚礼

vi) 最重要的是,纳吉保住首相和巫统主席位子。

这一切,让巫统“联合政府”主谋在一年之间,获得意想不到的胜利。

巫统“联合政府”阴谋最新的诱饵,只在去年3月27日才浮现。掌管伊斯兰事务的首相署部长拿督斯里加米尔基尔,没料到在国会表示巫统/国阵联邦政府,准备与伊党吉兰丹州政府合作,在丹州落实伊刑法。

就连伊党领袖也对此感到惊讶。

巫统“联合政府”阴谋的赌注,已经收割了两个成果,如下:

i) 在2015年3月19日重新制定《1993年吉兰丹伊斯兰刑事法典》为《2015年吉兰丹伊斯兰刑事法典》,而只有些许修正案、

ii) 伊党主席拿督斯里哈迪阿旺,在3月18日发出通知,要推动《私人议员法案》,以在丹州落实伊刑法。

就如巫统联合政府阴谋者主导的曲谱一样,上述两个成果已经促进达致真正目的,来分化、动摇和摧毁民联。这导致伊党必须与民联盟党决裂,更是违反民联承诺,如下:

i) 违反2010年民联共同政策纲领,该纲领列出民联主要原则和目标,但没包含伊刑法和其落实、

ii) 违反民联领袖理事会在2011年9月28日有关伊刑法的联合声明、

iii) 违背伊党丹州副大臣拿督聂阿玛,在2015年2月8日民联领袖理事会所呈的《1993年丹州伊斯兰刑事法典》4项修正案。在丹州议会提呈和通过的《2015年丹州伊斯兰刑事法典》是一项全新且包含71条文的法案、

iv) 违背民联领袖理事会在2015年3月12日的决议,指《1993年丹州伊斯兰刑事法典》不应重新提呈,而是修正数项所建议的条文、

v) 违反民联领袖理事会在2015年2月8日的决议,丹州伊刑法法典和议员私人法案应当先提呈至民联领袖理事会讨论,但没有任何承诺达成。

哈迪将提呈伊刑法议员私人法案,不但出乎行动党和公正党领袖/国会议员意料之外,也让大部分伊党领袖和国会议员措手不及。

根据《马来西亚内幕者》3月20日的报道,伊党总秘书慕斯达化阿里表示,他不知道哈迪已经向国会通知他将提呈议案。

但《新海峡时报》却引述伊党副总秘书达基尤丁的谈话,指哈迪即将提呈该法案,尽管伊党总部尚未决定哪一位议员会遭到点名。

实际上,哈迪在3月18日给予国会通知,以他的名义在本届国会(4月9日结束)提呈该伊刑法法案。

尽管民联领袖理事会在2015年2月8日一致议决,任何伊刑法私人议员法案应当先提呈至理事会讨论,但行动党、公正党甚至是伊党领袖和国会议员也事先不知道哈迪的私人议员法案,直到媒体报导才知晓。

伊党领导层将决定如何运行其党内事务,以及执行党决定,但这是公开蔑视和违背民联领导层决定和操作原则。

实际上,哈迪领导的伊党,在过去民联成立7年以来,已经有一系列违反两项民联原则的目录。该两项原则必须获得三党共识如下:

i) 民联共同政策纲领、

ii) 操作原则共识。

在雪州大臣危机时,哈迪否决民联领袖理事会的新大臣人选决定,而该会议由伊党代表全程参与。过后哈迪甚至杯葛民联领袖理事会,除了在2015年2月8日在伊党总部召开的会议。

哈迪也没出席2015年3月12日的民联领袖理事会的回忆,尽管该会议时间是为他特别量身订做,但他过后却说没有收到会议通知。

Posted in 人民联盟, 伊斯兰, 伊斯兰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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