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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场‘打击罪案’听证会——警方应该澄清没有反对听证会

警方应该搞清楚,他们应该回应公众对罪案及罪案恐惧感,派出代表出席星期天早上10时于大山脚日新独中、由国会人权与良好施政跨党派委员会所举行的听证会,以及澄清没有警方反对听证会。

上述委员会于星期三在八打灵再也的听证会成为“闭门会议”,媒体禁足,与新山举行的听证会不同,是因为警察受到压力,马来西亚人不应被怪罪。

这种做法无助于警方恢复公众对其打击犯罪、消除恐惧感的信心。

警方应该对这类听证会表示欢迎,它允许人们发言,并以开放正面的态度对待公众针对警方无力、无能之处给予的批评,以致力减少罪案及恐惧感。

人们提出批评,并不是因为他们反警察或是放肆地炮轰警方,而是因为人们要世界一流的警队,提供高效率、专业的服务,保障市民、游客及投资者在大街上、公共场合及家居的安全。这与首相拿督斯里阿都拉巴达威在44个月前上位担任首相时,成立皇家警察调查委员会时的目标一样。

马来西亚人要警察成为他们的朋友及保护者,并准备协助并支持他们一同扫除罪案及罪案恐惧感。数天前,前副首相敦慕沙希淡也承认,罪案对外资起着阻碍作用。

丹斯里慕沙哈山是否已经准备发出明确讯息,表示欢迎公众批评,并且愿意和国会人权与良好施政跨党派委员会合作,进行一系列“打击罪案”的听证会, 及确保高级警官会出席大山脚的听证会,并且不会反对媒体报道听证会?

否则,慕沙应该解释,警方如此反对上述委员会听证会公开让媒体采访,到底是想隐埋什么?

Posted in 国会, 媒体, 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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