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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局检举印度餐厅取下兴度神像——首相应制止‘小拿破仑’为非作歹

首相阿都拉必须制止联邦直辖区伊斯兰事务局的‘小拿破仑’ 以恐吓手段横行霸道,只因为他们缺乏对独立社会契约的认识,以及他们对马来西亚公民宪赋权力的蔑视,造成宗教之间的不合,并导致种族之间的关系和建国路程面对挫折。

我要举出的一项事件就是一宗发生在2007年6月26日星期二上午大约11时半,由联邦直辖区伊斯兰事务局所领导的多机构在吉隆坡Lorong Maarof所进行的检举行动,尤其是在一间印度餐馆和印度穆斯林餐馆所进行的检举行动。

当该项检举行动正在进行的时候,一名目击证人过后通过电子邮件如此写道:

“我今天上午是在香蕉叶餐馆用餐。当时一群来自联邦直辖区伊斯兰事务局的官员进入该餐馆,准确来说共有十名官员进入这件餐馆。他们在该餐馆花了整整20分钟巡视整座餐馆(其实这只是一座小餐馆)。最后一名官员写了一张文件给该间餐馆的收银员。他们过后离开餐馆。我过后好奇地询问改名收银员,即到底发生什么事情。他回答我说这群官员指出他们不能在餐馆内置放小型神台和悬挂神明的图像,‘要不然,穆斯林将不能够光顾他们的参观’。这是多么地不可理喻!到底我们还是不是生活在一个自称为‘宗教容忍’的国度? 这间餐馆并不是印度穆斯林开的。这只是一间售卖印度香蕉叶饭的餐馆。如果他们在他们的餐馆内置放他们的神明图像,这有什么出奇?我根本没有想到这些都是不合法的(如果我说错,请纠正我)。悬挂这些图像有什么错?难道我的穆斯林朋友会因为我家中设立华人的神台或十字架,而不愿意摆放我家?请醒一醒吧!”

“更甚的是,我发现当我正要离开时,联邦直辖区伊斯兰事务局也检举同排商店的其他三间香蕉叶餐厅。联邦直辖区伊斯兰事务局人员一共乘达4辆客货车。他们的客货车全部在大路双行泊车,为其他公路使用者造成诸多不便。到底这些人双重标准?他们不只是践踏这个国家所有关于宗教容忍的诠释,同时他们也蔑视这个国家的法律。这让我觉得真的非常生气,并且对我国的状况感到失望。”

“我现在觉得,如果现在有人把马来西亚和其他国家相比较,我会难以为马来西亚说话。这是令人悲哀的。我们曾一度拥有世界上最高的建筑物,但是我们的想法好像还是昨天刚刚从森林走出来一样。”

昨晚,我收到一则来自一名具有公民意识的马来西亚人在检查Lorong Maarof检查这项投诉后所寄发过来的电邮。以下是她在拜访该处之后所写的电邮:

“我在今天下午拜访Lorong Maarof两间印度餐馆,并且和他们的员工谈了一会儿,以核实到底真正发生什么事。他们说《星报》以及另外一家报章昨天也有来。

“我检阅发给Aiswari餐馆的传单。有关检举是由马来西亚伊斯兰发展局清真食品部门联合其他部门(如联邦直辖区伊斯兰事务局、国内贸易与消费人事务部和吉隆坡市政局)所进行的。他们一共10人进入该餐馆,但是收银员却说在外头至少有15名官员 。

“根据这张传单,这些官员前来检举是因为他们接获投诉。这名官员记下四项犯错的地方:
一、 不是马来西亚伊斯兰发展局所核准的清真食品经营者,因为他们没有获得该局的清真食品证书(这是否这间餐馆的Halal标志是从其他地方得来的?)
二、 命令——不能在餐馆内的装饰使用Halal标志。
三、 充公——可兰经的经文是联邦直辖区伊斯兰事务局撰写的?(该局没收4排可兰经经文匾额,2大2 小)。
四、 没有穆斯林员工(其实所有员工包括收银员都是穆斯林)。

“这名当天任职的收银员显得相当激动,尤其是针对穆斯林员工和所售卖的清真式肉类。他是一名来自印度的印度穆斯林,他向马来西亚伊斯兰发展局展示其印有穆斯林名称的护照,同时告诉他们他的其他员工以及餐厅的老板全部都是穆斯林。建局官员却质问出售的食物是否是清真食物,并且把肉类供应商的Halal证书也一起拿走。这些官员说,既然店主和员工都是穆斯林,为何他们售卖非清真肉类和鸡肉.

“他们也拿走可兰经经文,但是我不能理解到底他们翻了什么错——难道可兰经经文也是联邦直辖区伊斯兰事务局所提供的?可能他们或说,既然这并不是真正的穆斯林Halal地点,所以他们没有权利展示可兰经经文?

“他们也前往在角落的餐馆。我的侄女(也是原本电邮的作者)当时在那边用餐。”他们检查了那个地方、看看到底所摆卖的食物是否符合清真标准。他们取下了照片、拿走了Halal证书,以及质问为何他们为何在收银柜代后面的壁炉架台上面设置神台供奉印度神明,尤其是该餐馆正在侍奉马来顾客。这名雇员表示他已经向马来西亚伊斯兰发展局官员表示所有出售的佳肴都是属于清真食品,并展示证书。另外两家商店则没有开店。

“这些都是地方上人民的去处。我下午三点经过该处时发现各种族人民都在那儿用餐。如果他们只是要检查清真食品证书,为何他们好像如临大敌般,而且还对宗教标志诸多动作与意见(哦!Ganesh—一个兴都教神明今天还挂在墙壁上,但是其他的地方的可兰经经文却已经消失)。我的侄女的朋友说,该局10名官员在餐馆内走来走去,四处拍照、问问题、捡起食物……尤其是在最近丽娜乔、丽华蒂、苏巴希妮和沙玛拉事件之后,这些都是同一个目的。为何每次妇女投诉丈夫没有付还赡养费,或者是没有出席法庭,法庭一只说他们没有足够的执法官员来发传票给这些固执的丈夫,但是当局却有这么多官员去检举幽会和清真食品……”

今天上午,在还没有前来国会之前,我和行动党国会议员章瑛(大山脚)、冯宝君(华都牙也)以及雪州行动党秘书刘永山一起拜访Lorong Maarof两间餐馆,并且也核实了以上这两封电邮的投诉和数据。

第一间在角落间的印度餐厅,联邦直辖区伊斯兰事务局拿下‘Halal’标志,并且发了一张传单。我没有机会看到这张传单,因为店主不在。

我也理解这并不是冰山一角的个案,因为这类针对印度餐馆兴度教标志所进行的检举和冒犯性的言行也发生在吉隆坡其他印度餐馆。

首相应该立即针对联邦直辖区伊斯兰事务局所带领的检举展开立即调查,因为这些检举活动忽略了非穆斯林马来西亚人的感受和权益以及他们的生意。那些联邦直辖伊斯兰事务局和其他机构,如马来西亚伊斯兰发展局的骄蛮官员,也应该被革职。

Posted in 宗教, 建国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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