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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呼吁成立一个皇家调查委员会,以检阅过去26年来,在1988年司法危机之后,我国司法机构所有关于种族偏见或贪污腐败的有缺陷判决

2013年5月5日第13届全国大选以后,我国被一位前司法机构的成员所发表的种族性及煽动性文告和演讲,损害了我国不同种族及宗教间的团结、和谐及友好的行为所震惊。

其中一个我国史上最种族主义及煽动性的言论,是出自上诉庭前法官莫哈末诺阿都拉在一项2013年5月由玛拉工艺大学校友会和半岛马来学生会联盟于吉隆坡主办的“第13届大选检讨:依斯兰教徒的领导及生存”论坛上所发表的演讲。他警告大马华人必须准备面对马来社会的报复,因为马来社群在刚结束的第13届全国大选中遭到“背叛”。

他说:“华人背叛了马来人的友谊,那是千真万确。因为华人在获得经济力量后,还图谋争取政治力量。”

莫哈末诺的种族主义和极端言论在坊间获得捍卫,因为它“作为一个整体建设性且是在联邦宪法的界限内”,这也符合他作为一名前法官的专业知识。

到现在为止,莫哈末诺从未引述任何报导的章节或马来西亚宪法的哪一部分,证明他制造了不负责任、虚构、煽动、种族主义和极端性的言论,指控马来西亚的华人“密谋夺取政权,即使他们已经有了经济实力”,或者以刑事和黑社会份子的恐吓手段指“马来人反击”,但事实上却是完全不存在的“华人背叛了马来人伸出的友谊之手”?

莫哈末诺似乎毫无意识到,若与华人票比较,民联在第十三届大选赢得更多马来票,尽管差异幅度轻微──即赢得231万张马来选票对比赢得229万张华人选票。华人估计有80%是支持民联,马来人的支持率为42%,而印裔的支持率有50%。

莫哈末诺也让法律和司法界的人士蒙羞。当他试图以新加坡怪谈制造民众之间的恐惧,恶意和有敌意地谎称国会只需要少数议席,就能充分承认新加坡进入马来西亚联邦,而无需获得统治者会议的同意。

当时大马人民问道,作为一名前任的上诉庭法官,怎能如此不负责任、不怀好意和唯恐天下不乱地提出建议,联邦宪法第一条即“名称、州属与联邦直辖区”,可以在少数议席下修改,而不需要在国会以三分之二的多数议席通过?

无论如何,警方到目前为止都没有采取行动对付发表煽动性言论的莫哈末诺,而全国警察总长丹斯里卡立阿布巴卡对于调查莫哈末诺煽动的事也一字不提,尽管他最近公开宣称警方将会援引煽动法令,针对我最近发表赵明福是于2009年7月16日在反贪会莎阿南总部遭到谋杀的言论对付我。

现在,更加令大马人民大吃一惊的是,另一位前法官,曾在司法界的地位比莫哈末诺更高,2007年担任首席大法官的敦阿都哈密,也和他一起制造不负责任、种族主义及煽动性的言论。

在他毫无根据、挑拨离间和煽风点火地评论了伊斯兰教在槟城的地位受到威胁后,一位前联邦法院揭露,他在90年代担任高庭法官时,听说哈密曾针对一项刑事案作出判决时犯上种族及宗教偏见。

案件中,一家银行向两名担任一项贷款担保人的商业伙伴,一人为巫裔及另一人为印裔,提出控诉。

两名被告提出的抗辩都是他们的签名遭到第三方冒充。哈密在他的马来文判词中,接受巫裔被告的声明,原因是“穆斯林不会说谎”。然而,哈密不接受印裔的说法。

银行及印裔都像上诉庭上诉,银行的上诉被驳回,哈密的判决被推翻,并安排另一轮审讯。

这件事震惊了我国社会,也恢复了公众自过去半个世纪,在1988年爆发的第一次司法危机,前最高法院院长敦沙烈阿巴斯(Salleh Abas)及两位最高法院法官遭前首相拿督斯里马哈迪革职,写下了我国行政干预及破坏司法独立的新高之后,对司法的独立性、专业性及诚信的关注。

现在最需要的,是彻底恢复公众对我国司法的独立性、专业性和诚信的信心,而我呼吁成立一个皇家调查委员会,以检阅过去26年来,在1988年司法危机之后,我国司法机构所有关于种族偏见或贪污腐败的有缺陷判决。

Posted in 司法, 建国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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