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警察总长丹斯里卡立阿布巴卡也许想要继以最莫须有的煽动罪名对付卡巴星,并导致他因为被罚款4000令吉,如果他还在生且上诉失败无法推翻煽动罪,进而促使他丧失国会议员资格之后,第二度拿下行动党领袖,以牢狱之刑及剥夺议员资格并赶出国会的煽动罪行来对付我。
当我一知道警方援引煽动法令冲着我来时,我感到惊讶,虽然我对警方会以我发表过的什么言论来控以煽动罪感到困惑不解,尤其是当警察对于一些极端分子及非政府组织发表种族和宗教的煽动性言论,包括以513种族暴动作出威胁在内的言论,单单在今年就至少发生了三次,却置若罔闻、无动于衷,并因此而臭名昭彰!
我国人民必须赞扬马来西亚警方拥有如此出类拔萃的素质,在世界其他国家的警队都不可能找到,即当特定享有特权的群体明目张胆地在他们面前放肆时,他们可以视若无睹;但另一群受针对的人即使奉公守法,也会被警方以卓越非凡的能力,迅速以犯罪或煽动逮捕归案!
在昨晚的开斋活动上,卡立宣布警方将传召我录口供,以协助调查我最近在赵明福五周年纪念活动上,发表赵明福遭谋杀且凶手还是逍遥法外的言论。
卡立说我所发表的言论可构成煽动罪,并援引煽动法令调查我。
他说:“不要尝试无中生有,这只会加深人民的愤怒,并对此案作出诸多揣测。”
全国警察总长如何知道赵明福2009年7月16日在反贪污委员会(MACC)莎阿南总部遭到谋杀的说法是不正确的?
我推荐卡立细读赵明福皇家调查委员会的报告,因为任何有读过这份报告的人,都听见它不是大喊“误杀!误杀!误杀!”就是“谋杀!谋杀!谋杀!”,虽然皇委会报告在它的结论里完全回避了此事,只表示赵明福遭反贪会官员咄咄逼人、毫不留情的审问而被迫自杀。
是否有一种“被迫自杀”的“动物”,而非自杀或谋杀?
赵明福皇委会发现反贪会官员当时表现得毫无顾忌地漠视法律,并造成赵明福惨死,然后还密谋掩盖事实的真相,以及在皇委会的公听会上妨碍司法公正捏造证据。
卡立是否能够解释,为何警方没有针对反贪会的官员卷入明福死亡案件,援引刑事法典第304及304条文,即误杀及疏忽致死罪,甚至以第302条文的谋杀罪进行调查?
反贪会正好在赵明福逝世五周年当天的7月16日,发表文告表示三名涉及赵明福死亡案件的反贪会官员,被反贪会特别调查队包括纪律局及投诉委员会裁定他们并未违反纪律,实在是对正义莫大的嘲弄。
这是最令人震惊及可耻的宣布,因为不只是赵明福和他的家人,包括全体大马人民都应该得到一个解释, 3名牵扯在赵明福死亡案件的反贪会官员怎么可以全身而退,甚至连反贪会特别调查队也裁定他们没有违反纪律,也没有受到任何惩罚!
为什么一条在我国权力走廊中并没有身居要位的性命可以那么低贱,被罪犯夺取后却完全没有得到报应,就好像MH370及MH17来自超过10个国家的537名乘客及机组人员那样,在五个月内的两场空难中白白丢失性命?
任何有看过赵明福皇委会报告的人,都能感觉到反贪会宣布三名官员没有违规,是多么的可耻及令人愤怒。
虽然皇委会报告没有查明明福惨案的真凶,但皇委会对反贪会官员为了“隐瞒实情”而“保持缄默”的阴谋却呼之欲出,就连皇委会也曾公开斥责反贪会雪州官员(除了两位“勇敢”的目击证人)是一群鬼话连篇、对皇委会公然撒谎并作家证供的骗子。
但事到如今,涉及明福惨案的反贪会三方竟然完全免除涉案官员的罪行,且警方、总检察署及反贪会三方都没有作出任何形式的“惩罚”。
明福案皇委会报告的结论表明,反贪会官员的罪行将因为大家的同僚情谊而出现“静默的蓝墙”(a blue wall of silence),导致“反贪会官员捏造谎言以隐瞒在15及16楼发生的恶意活动,如造成赵明福毙命的事件”。
赵明福皇委会报告的第363段揭露:
“但最令人悲痛和惋惜的是,雪州反贪会这场行动造成了赵明福,一个前景光明的年轻人,在他正值壮年、拥有一切值得期待的事物时失去了性命。赵家被夺走了一个儿子和一个兄弟,他的爱妻失去了丈夫,遗孤也没有了爸爸。我们感受他们因为反贪污委员会丧尽天良的钩爪锯牙,被迫承受一辈子的苦痛和哀恸。吾等悲悯赵家和妻小痛失至亲的肝肠寸断,但求时光舒缓他们的痛如刀割。”
这个赵明福皇家调查委员会成立的目的,不是为了“悲悯赵家和妻小痛失至亲的肝肠寸断”,也不是为了慰问痛失挚爱的赵家,而是包括找出真凶在内查明真相,并对付反贪会那些以“恶意活动”及“无情的诡计”造成明福惨死的官员。
警察是否有依据赵明福皇委会的报告调查反贪会涉及致死明福的人员,尽管该报告证据确凿地指他们的“恶意活动”致死明福,若没有,原因为何?
卡立是否能回答这些有关警方对赵明福死亡案件的问题?
0 Responses
Stay in touch with the conversation, subscribe to the RSS feed for comments on this post.
You must be logged in to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