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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难道就是第10任马华总会长,纯粹为求入阁当官,而数典忘祖地把马华创党总会长敦陈祯禄当年的奋斗和回忆抛到九霄云外的所作所为?

与其机械式地重启马华公会党校及举办有关陈祯禄思想的研讨会夸夸其谈,倒不如让马华总会长廖中莱铭记马华创始人的精神与奋斗,并趁此机会证明他是一个陈祯禄合格的继承人。

1957年,在陈祯禄以马华总会长一职的领导下,与东姑阿都拉曼、敦拉萨及敦善班丹等领袖结盟。他们联合向李特宪制委员会(Reid Constitution Commission)提呈的备忘录中,清楚阐明了伊斯兰教为国家的宗教,并保证“这项原则的遵守不得使非穆斯林无法信仰及奉行他们的宗教。它也不意味国家不是一个世俗的国家。”

廖中莱和马华现任领导层到底做过些什么,来捍卫陈祯禄不能妥协的原则,确保从独立至今、从马来亚到现在的马来西亚都永远坚持为世俗国?

上周,首相署部长拿督加米尔答复行动党诗巫区国会议员林财耀的提问时,强调马来西亚不是一个世俗国,因为伊斯兰教在联邦宪法的框架中享有特殊地位。

3月27日,加米尔告知国会联邦政府已做好准备与伊斯兰党吉兰丹州政府携手合作,在吉兰丹州落实伊刑法。

4月24日,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在亚罗士打表示国阵联邦政府从未拒绝伊刑法。

如果陈祯禄还活着,他将会站在最前线,批判这三条声明为彻底违反宪法基本原则的言论,并且破坏了联盟创始者们当年的承诺和保证。

廖氏是否惦记着陈祯禄,并追随着他的脚步?

如果马华领袖们仍缅怀陈祯禄,廖中莱就不会允许巫统部长甚至首相,背弃独立宪法中明文规定马来西亚为世俗国的一字一句及其精神。

如果陈祯禄看到像廖中莱这样,费尽心思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重返内阁当部长,并日夜期盼纳吉能大方施舍马华三个部长及五个副部长职的马华总会长,他势必震惊不已。

这难道就是第10任马华总会长,纯粹为求入阁当官,而数典忘祖地把马华创党总会长敦陈祯禄当年的奋斗和回忆抛到九霄云外的所作所为?

Posted in 伊斯兰, 宪法, 马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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