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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中莱及马华的领袖们会否站稳立场,在明天的国阵最高理事会上,例举巫统如何违背国阵政策及对伊斯兰刑事法的共识?

马华应该停止他们背起心仪和假仁假义的政治手法,别再发出针对伊斯兰刑事法发出不同的讯息,在中文媒体和非中文媒体表里不一,意图误导大马华社及巫统领袖。

今天的媒体提供了两个例证。

第一,今天的中文媒体大幅报道马华总秘书拿督黄家泉的文告,声明马华反对由副首相丹斯里慕尤丁于2014年4月28日建议国阵联邦政府和吉兰丹伊斯兰党州政府联手成立的全国技术委员会,以研究伊刑法的落实方案。

但这条新闻在马华的党报英文《星报》及非中文媒体都不见踪影。

第二,中文媒体的报道引述了马华妇女组主席拿督王赛芝要求国阵党鞭丹斯里慕尤丁针对两名巫统部长,即首相署部长拿督斯里加米尔和国际贸易与工业部部长拿督斯里慕斯塔法,就他们违反国阵政策、共识和纪律支持伊斯兰党落实伊斯兰刑事法,采取严厉的纪律行动。

这段公告再次被中文媒体炒作,马华党报英文《星报》和其他非中文媒体还是静若寒蝉。

这是极度不负责任、没有原则、投机取巧及懦弱无能的政治行为,一边以花言巧语误导华社,一边则自相矛盾地取悦巫统领袖及党员。

正当马华高声疾呼要求国阵对付两名巫统部长时,为何马华总会长廖中莱等人继续对两个违背国阵政策和共识的行为保持沉默,即:

第一,慕尤丁单方面独行独断地宣布与吉兰丹州政府联手成立全国伊刑法技术委员会,明显违背了国阵共识和政策。

第二,首相拿督斯里纳吉于4月24日宣布国阵联邦政府被不曾拒绝伊刑法,不只破坏国阵政策及共识,也违反了1957年独立宪法及1063年马来西亚联邦宪法,同时背弃了联盟/国阵的创党元老如首三任首相——东姑阿都拉曼、敦拉萨、敦胡先翁,以及敦陈帧禄、敦陈修信及敦善班丹所立下的建国原则。

两个课题需马华领导层采取行动:

第一,马华能否停止其两面人的政治手段,在中文媒体及非中文媒体面前针对伊刑法发表截然不同的讯息,以误导华社及巫统领袖。

第二,廖中莱及马华领袖会否坚持把四个违背国阵对于伊刑法的共识及政策的行为,带上明天的国阵最高理事会(如黄家泉所透露),即分别由黄家泉及王赛芝所强调的两项议题,以及没有任何马华领袖敢于提出的另外两项议题,并向纳吉表明心志,若以上四个背弃国阵政策和共识的行为,尤其是纳吉的声明及技术委员会的建议,没有受到对付,马华将无法接受入阁取回三个部长及五个副部长的职位的献议。

Posted in 伊斯兰, 巫统, 马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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