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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华总会长廖中莱应该回答十项问题,以证明马华不会对国阵的协商原则有所妥协,同时也不会容许巫统单方面代表国阵另外12个成员党做出任何政策性决定

马华及国阵弃选武吉牛汝莪的决定肯定是马来西亚57年来最窝囊的一项政治决定。

但马华及国阵由于害怕再一次在第13届大选后又面对一场丢人的败战而作出这项窝囊的政治决定,背后其实隐藏着一个更令人不耻的原因 – 他们希望这样会令民主行动党及民联领袖及党员、支持者们感到自满,进而怠慢补选的工作,令到卡巴星同志在去年大选得到的 41,778 张多数票大大降低。去年5月的大选中,武吉牛汝莪的投票率高达 85.35 巴仙。

虽然马华及国阵在武吉牛汝莪弃战而逃,但82,000名武吉牛汝莪选民却不应该上他们的当,以为武吉牛汝莪之役是场乏味及无关痛痒的战役。因为武吉牛汝莪及接下来的安顺补选其实是第13届大选后非常重要的两个指数,对恢复马来西亚的正义、自由、民主及良好施政政治斗争有着非常重大的影响。

未来两个星期,我会逐一分析武吉牛汝莪及安顺补选的重要性。

今天,我要向马华总会长廖中莱提出十项问题:

1. 马华怎么可以在24小时内“自食其言”?上星期六,马华总会长廖中莱及总秘书黄家泉双双宣布说马华不参加武吉牛汝莪补选的原因是因为马华要“全力应对伊斯兰刑事法所引发的宪政危机。。。专注阻止伊党6月9日到提呈法案的国会程序”。在星期天,黄家泉发表文告澄清说马华弃战武吉牛汝莪补选的“真正原因”是因为马华看不到任何它会胜选的机会,完全没有提到任何有关伊斯兰刑事法的课题了。

2. 马华早先说它为了专攻伊斯兰刑事法课题而弃选的理由,竟然深深的得罪了巫统老大,逼使马华领导层必须在24小时内改变口供,以免廖中莱又再因为开罪首相纳吉而失去后者用于奖赏马华的三个部长职及五个副部长职位。我有说错吗?

3. 如果廖中莱及马华领袖们不敢公开他们弃战武吉牛汝莪补选的“真正原因”,即为了伊斯兰刑事法课题之故,那还有谁可以期望马华领袖或部长会在内阁及政府内有勇气为他们的政治原则站稳立场呢?

4. 马华在弃战武吉牛汝莪补选的事件上反反复复的表现,是否最好证明了马华根本没有诚意或有意关注有关伊斯兰刑事法的课题?

5. 民主行动党及伊斯兰党从来没有改变我们个别针对伊斯兰刑事法的立场,反而是巫统、马华及民政党在伊斯兰刑事法课题上立场不坚定,但却摆出一副假面孔来掩饰他们在伊斯兰刑事法课题上早做出了的政策性改变。我有说错吗?

6. 作为马华新总会长的廖中莱 (这也概括新的民政党领导层),他们是否准备为13年前马华(及民政党)背叛人民的行为而道歉?在2001年9月29日,当时的首相马哈迪医生单方面宣布马来西亚是个伊斯兰国,当时马华总会长(及民政党主席)纷纷对有关违反国家宪法的宣布表示欢迎及认可。

7. 为什么廖中莱及马华领导层不敢驳斥首相纳吉在4月24日所说的“国阵中央政府不曾拒绝伊斯兰刑事法”的立场?这个立场违反了1957年独立世俗宪法 ,1963年马来西亚宪法,而且也违背了三任前首相东姑阿都拉曼、敦拉萨、敦胡先翁, 及马华和国大党创党元老敦陈祯禄、敦陈修信和敦三班丹等人的斗争目标。

8. 为什么廖中莱及马华领导层没有立刻要求国阵召开紧急最高理事会会议,以便针对伊斯兰刑事法一事作出政策性的决定?在国阵13个成员党当中,至少会有11个甚或12个成员党不会赞成在马来西亚推行不管是巫统版本或是伊斯兰党版本的伊斯兰刑事法。

9. 同时,廖中莱及马华新领导层是否已经承认国阵早已不再以协商原则处事? 从前任何一个国阵成员党只要表示不同意,就足以否决任何新政策、政策改变或政策的出现。但现在,巫统本身就可以代替整个国阵决定任何事情。

10.廖中莱及马华新领导层是否准备立场坚定的维护国阵的协商原则,拒绝让巫统擅自作出决定,并逼使纳吉收回他单方面在4月24日做出的宣布 – “国阵中央政府不曾拒绝伊斯兰刑事法” – 否则马华不会接受重新入阁担任三个部长职及五个副部长职位?

Posted in 伊斯兰, 民主行动党, 纳吉, 选举, 马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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