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华副总会长拿督魏家祥博士终于问对了问题, 虽然他对问题的答案仍然相当模糊。
昨天,魏家祥责问我为何不敢在伊斯兰刑事法课题上向伊斯兰党主席拿督哈迪阿旺说“不”,却要马华向巫统说“不”。
魏家祥如果不是盲目了,就是不肯面对事实,因为答案很明显: 马华不能对巫统说“不”,因为害怕后者在国阵里的霸权,但民主行动党跟伊斯兰党却可以在需要时向对方说“不”,因为民联是一个平等的联盟。
魏家祥是马来西亚极少数的政治人物,会不知道民主行动党早已清楚的告诉欲实现伊斯兰刑事法的伊斯兰党领袖们“不”,因为有关法律违反了马来西亚宪法,对一个多元种族及多种宗教的马来西亚非常不适合。
这也是为什么伊斯兰刑事法从来不曾被纳入民联议程或共同纲领里,而只是伊斯兰党本身的政策。如果伊斯兰党一意孤行,执意在没有其他民联成员党的同意下推行有关政策的话,那只会破坏甚至摧毁民联。
民联三党 – 民主行动党、公正党及伊斯兰党 – 议决向民联共同纲领说“赞成”,因为我们同意联手在马来西亚实现正义、法治、民主及良好施政。任何不在民联议程里的各党本身政策都不会被接受,任何企图擅自推行其违背民联共同纲领精神的政策的成员党都会面对其他成员党对它说“不”的结果。
这意味着,凡是跟民联共同纲领不一致的各党本身政策,都会面对民主行动党对伊斯兰党和公正党说“不”的结果,或伊斯兰党对民主行动党和公正党说“不”的结果,或是公正党对民主行动党和伊斯兰党说“不”的结果。
但马华敢不敢对巫统所欲实施、非国阵共同纲领内的政策说“不”呢?
国阵共同纲领的操作依赖的是所谓的“协商”,其核心原则则是捍卫不包含伊斯兰刑事法在内的马来西亚世俗宪法。
当首相纳吉在4月24日宣布说“国阵政府不曾拒绝伊斯兰刑事法”时,这两项原则已被彻底毁灭了。
纳吉的宣布也完全违背了我们的建国前辈 – 前首相东姑阿都拉曼,敦拉萨及敦胡先翁, 以及马华前总会长敦陈禎祿及敦陈修信 – 等人的斗争、记忆和遗产 。 他们建立的马来西亚奉行的是世俗宪法,伊斯兰刑事法根本没有任何存在的地位。
纳吉的宣布明显乖离了国阵的共同纲领,但马华却不敢也不能对他说“不”!
这再次证明了马华的无能真面目。
廖忠莱及众马华领袖们应该向人民交代,为什么他们那么急着要重新入阁担任部长及副部长职及享受其连带而来的种种好处,而非在巫统明显违背了国阵的共同纲领后向巫统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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