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导,前首相敦马哈迪否认他需为1987年茅草行动负起责任。
《南洋商报》今日报导,马哈迪声称当时自己人在中国,是时任内政部长的“慕沙”指示这么做。
马哈迪一派胡言。他不只选择性失忆,例如他在林甘短片皇家委员会上,表示他无法记得任何有关委任法官的事宜;他现在还编制巨大的谎话,以推卸他时任首相及内政部长时侵犯人权的罪责。
马哈迪可以不眨眼地说谎,但他无法篡改历史。毫无疑问地,马哈迪是时任1987年“茅草行动”时期的内政部长,根本就不是“慕沙”出任当时的内政部长。
将在两个月后庆祝80岁生日的敦慕沙希淡,是马哈迪担任首相时期的第一任内政部长。他从1981年开始担任这职位,直至1986年才辞去副首相及内政部长。
慕沙与东姑拉沙里于1987年4月联合在巫统主席与副主席职竞选中,挑战马哈迪及嘉化峇峇。停电后公布的竞选成绩是拉沙里仅以微差43票落败。之后,法庭宣判巫统为一个不合法的组织。
按我所能记得的,马哈迪在茅草行动爆发前并没在中国。在大逮捕前,他是在加拿大的温哥华出席共和联邦政府首脑会议(CHOGM)。
马哈迪否认他需为茅草行动负责,这是十分羞耻及懦弱的行为。他现企图否认他是当时的内政部长,这更加糟糕。
事实上,在他与慕沙分裂之后,马哈迪就从不委任他人出任内政部长,他都是自己出掌这部长职(这也是导致沙巴非法移民问题的M计划的导因。M计划改变沙巴甚至是全国的政治局面)。直至14年后的1999年12月,他才委任阿都拉担任内政部长。
马哈迪不能逃避责任,他是当时的内政部长。他应该向在茅草行动中,所有108位被援引内安法令扣留的人士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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