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席大法官敦阿末法鲁兹昨天为亚太区司法改革论坛主持闭幕时宣布,有关方面将进行一项本区域司法制度的研究,以确定到底成立法官委任及擢升委员会是否能够确保司法的独立。
他说,司法专家们将研究如何委任及擢升法官,然后研究有什么制度对司法独立是最好的,而受青睐的制度将推荐予本区域国家接纳。
澳洲高庭法官肯聂马迪生说,有关方面将拨出6周时间去校对有关信息,并且以可行的格式提呈。
他说:“实际的消息将肯定公布,但我们在公布调查中将会慎重所表达的意见。”
法鲁兹的宣布令人失望,其中的3个原因是:
第一,尽管亚太区司法改革论坛要在本区域进行司法制度的研究,以确定法官委任及擢升委员会是否能确保司法独立是值得赞扬的,但是最专横的做法是,出席司法圆桌论坛的法官们认为,只有司法界成员最具资格决定有关问题,排除了其他有资格者,如律师及公民社会中的门外汉。
其实,一项非常关键性的问题是,法官是否是最适当与有能力来单独决定司法独立问题的人物,这问题不仅影响法官,也影响他们所服务的广大社会群众。
人类的历史不断证明,司法独立原则的拯救与建立,通常不仅受到反动的当权者,而且许多时候也遭原有的法官们大肆反对。
第二,大马等国家甚至连一个司法委任与擢升委员会都不存,在这情况下,关于区域内司法制度的亚太区司法圆桌论坛是否能有效地履行任务?
更关键性的问题是,在布城举行的亚太区司法圆桌论坛完全没有抗议或提到巴基斯坦爆发的司法危机,即该国首席大法官依迪卡曹德里被总统慕沙拉夫革职,引发一场行政、立法与司法3权分立的危机,以及全面恢复该国民主的政治与宪法危机。
第三,看来亚太区司法圆桌论坛被法鲁兹用来延续其否定症,以拖延与挫败司法改革的良好藉口,尤其是急需以透明化的委任程序来委任法官,确保法官是根据绩效、专业资格、操守品德良好、独立与有勇气标准委任。
在目前的制度下,法官的委任由两人,即首相及首席大法官决定,这种制度被证明极不令人感到满意,而自1980年代后期以来,这个制度令国家陷一场又一场的司法危机中,国人及国际界多我国在独立首30年期间所享有的司法独立信心,至今仍无法获得恢复。
有鉴于此,这里必须提出的一道相关性问题是,为何委任法官程序会陷入5个月的瘫痪状况之中,以至为何丹斯里茜蒂诺玛在1月5日退休后,其西马大法官职至今仍悬空着?
我与今年3月尾在国会提出这项问题。我说,无法确保司法高职获得顺利接班,正好反映首席大法官差劲的效率与专业精神。就好比前西马大法官茜蒂诺玛於今年1月5日退休一般。当局至少在6个月前,就已经知道该职位肯定悬空(茜蒂诺玛在去年7月6日达66岁时获得延聘6个月,因此不能再进一步延聘),为何当局不能及时委任一名新任的西马大法官顺利接棒?
我溜览法庭网页时看到茜蒂诺玛仍被列为大法官,尽管她早在5个月前已经退休。http://www.kehakiman.gov.my/html/judiciary_members.shtml
这使人进一步质疑司法界的资讯工艺的效率。尽管政府耗费大笔资金在司法界上,而首相署部长拿督斯里纳兹里刚在今年初正式移交电子司法计划给法鲁兹,有关计划旨在全国法庭连线後,结束拖延、展期及待审案件堆积如山问题。
但是在司法界连本身网页经过6个月后都未更新之下,这种电子司法系统如何能成功地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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