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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旦杜亚遇害案——总检察长应交待主控团突然换人原因

总检察长丹斯里甘尼巴戴必须妥当交待,以消除环绕在举世瞩目的蒙古女郎阿旦杜亚遇害案主控团在最后一刻换人所引发的许多疑团,否则我国的司法制度将面对国内及国际间新一轮的负面宣传,而遭到空前严重的伤害。

甘尼应该更清楚,当他表示最后一刻撤换主控团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公平审讯”的解释,不但无法澄清问题,反而引起更多的疑问。

这种解释不但空洞,更是一种暗示图指若继续由以副检察司沙列胡丁及诺琳为首的原有主控团负责,将有违“公平审讯”原则。既然总检察长已对沙列胡丁及诺琳做出如此严重的指责,那他显然有必要为此做出解释。

此外,即使是基于任何因素必须撤换主控团,那为何不提早作决定?有关3名被告是在去年11月15日被正式提控,而在本周一开始的25天审讯期,也早就在今年3月9日由莎亚南高庭择定。

甘尼应该解释,最后一刻撤换主控团是否能提高控方在阿旦杜亚案中的胜算?若是,那要如何提高胜算?

那为何将整个主控团撤换,而非指示副检察司敦阿都马吉领导主控团,而与此同时却仍然保留一开始就负责提控准备的沙列胡丁及诺琳?

甘尼应警觉到这起案件的政治影响和全世界皆高度关注这项审讯,而应谨慎踏出每一步,任何行差踏错都将引起政治干预审讯的揣测。

总检察长不能再继续保持沉默,因为我国司法制度被行政当局不断侵犯逾20年,但仍设法恢复国人及国际间对我国司法制度声誉与国际地位的信心。尽管这并不太成功,但若总检察长仍不吭声,那我国司法将面对空前严重的伤害。

Posted in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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