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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末扎希应该请假暂停内政部长的职务,直到两个让国阵政府极为尴尬的案件解决为止

阿末扎希应该请假暂停内政部长的职务,直到两个让国阵政府极为尴尬的案件解决为止。

第一是阿末扎希被指控于2006年1月致伤阿米尔巴兹里阿都拉的案件。

我同意前吉隆坡刑事调查组总监末再因(Mat Zain Ismail)在最近一封公开信中提到,上诉庭在这件民事诉讼案中,一致裁定阿末扎希须为阿米尔的指控作出抗辩,意味着阿米尔的指控是有力的。这让人不禁要问为什么警方无法对阿末扎希伤人的案件采取行动。

末再因在他的公开信中说得很有道理:

“大马皇家警察(PDRM)如果不能将阿末扎希控上法庭,那将无法让人民对它的公平性和对法律的坚持感到信服,特别是当它的前最高领导人(前警察总长丹斯里拉欣诺)也面对同样的指控。”

“事实上,皇家警察将因为无法判断对违法者采取行动而失去道德基础,更何况它连自己被法庭判决犯罪的部长都无法对付。”

第二是针对阿末扎希抵触选举法令,在第13届全国大选他的个人议席上,花费超过20万令吉国会议席竞选开销上限的10倍,达到超过2百万令吉总开销的严厉指控。

阿末扎希在他自己发布到个人官方网站的一条短片中提到,他雇用了2万4千名峇眼拿督的国阵支持者,也是当地选民,充当他竞选国席的助选团队。

他也在短片中坦承,为每人提供100令吉和5公斤白米的酬劳。

除了以金钱政治抵触选举法令,阿末扎希也在峇眼拿督这个只有3万4千670个选民的国会选区里聘请了2万4千名“选举工作人员”,结果他获得的票数只有1万7千176张,也就是说他需要多于一名“选举工作人员”来争取他的一票,如此荒谬可笑,必将在马来西亚选举政治里写下新纪录。

Posted in 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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