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二在电视上,新任内政部长拿督斯里阿末扎希问:“谁是林吉祥?我不知道他是谁”。我想马来西亚人都会对他嚣张的气焰感到愤怒。
但重要的不是“谁是林吉祥”,而是我们的新任内政部长,“谁是阿末扎希”。
当行动党全国法律局主任暨浦种区国会议员哥宾星于昨天向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发出呼吁,要求暂停阿末扎希在内阁的职务以证明首相对政府改革的决心后,上述问题变得更为重要。
哥宾星告诉首相,把一个曾经因为殴打而被控上民事法庭的人放在内政部长的位置是“不恰当”的,因为此人的言行可能招来冲突(conflict),并会反映在他的国阵政府里。
而纳吉对于哥宾星的论点所作的回应是,把阿末扎希摆在内政部长的位置,正是想要制造一个有冲突的职位(position of conflict),因为内政部作为一个最有权力的部门,不但需对警队负责,而且对于一些机构如警察和监狱,都有着重大的影响力。
阿末扎希曾于2006年1月16日,遭到商人阿米尔巴兹里阿都拉以民事诉讼入禀法庭,起诉阿末扎希在雪州加影绿野山庄休闲俱乐部拳殴其眼部,造成他的鼻骨断裂,左眼也肿起来。
当时是副资讯部长的阿末扎希否认了有关指控,并向高庭申请撤销有关诉讼,但在2010年4月21日被高庭驳回。
后来他反起诉这名41岁的商人,要求后者赔偿他在面对指控时所蒙受的焦虑、窘迫及难堪的损失。
但在去年,上诉庭三司一致驳回阿末扎希撤销案件的申请,并谕令他支付堂费5千令吉,同时下令他抗辩有关指控。
纳吉给予哥宾星一个合理答复是合乎程序的,尤其他是第一位首相特地委任一位首相署部长专责“清廉”(integrity)和“善治”(good governance)。
纳吉应该特别针对他是否知道阿末扎希还是副资讯部长时面对严重伤人指控,以及前者是否曾询问警方为何没有对阿末扎希2006年的伤人罪刑提出控诉,还有警方所给予的答复,作出合理解释。
刘胜权作为专责“清廉”和“善治”的部长,也应该表明他是否同意阿末扎希应当先放下内政部长的职位,直到他的严重伤人诉讼案水落石出获得清白为止。
案件引起的疑问是,为什么阿末扎希没有被警方以刑事伤人罪提控?
延伸出来的问题是,马来西亚是否有一个罪犯内政部长?
阿末扎希当年以副资讯部长的身份犯下严重伤人刑事罪,是否有任命内政部长的正当性(suitability)?警方为何没有在当时提控他?阿末扎希或纳吉是否准备在6月26日国会的第一个工作日回应这个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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