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莫哈末诺证明了他是一名种族主义者

前上诉庭法官莫哈末诺为自己辩护他发表了国家在过去44年以来最种族主义和极端性的言论时,反而加剧了他的煽动叛乱罪。

他在周日出席由玛拉工艺大学校友会和半岛马来学生会联盟主办的“後第13届大选检讨会:穆斯林的领导和生存”论坛发表演说时,警告马来西亚华人必须作好准备面对马来社会的反击,因为马来人在第十三届大选遭到“背叛”。

他说:“华人背叛了马来人伸出的友谊之手──这是真的。因为他们密谋夺取政权,即使他们已经有了经济实力。”

莫哈末诺的种族主义和极端言论在坊间获得捍卫,因为它“作为一个整体建设性且是在联邦宪法的界限内”,这也符合他作为一名前法官的专业知识。

莫哈末诺可否引述报导的章节或马来西亚宪法的哪一部分,证明他制造了不负责任丶虚构丶煽动丶种族主义和极端性的言论,指控马来西亚的华人“密谋夺取政权,即使他们已经有了经济实力”,或者以刑事和黑社会份子的恐吓手段指“马来人反击”,但事实上却是完全不存在的““华人背叛了马来人伸出的友谊之手”?

莫哈末诺是否正尝试成为近代马来人主义和极端主义的领袖,并意图提供物质让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毫无根据地指控第十三届大选成绩为“华人大海啸”,但事实上这却是马来西亚人民和城市的大海啸?

莫哈末诺有否或就有关事项,让纳吉察觉到在半岛,若比较华人的话,民联在第十三届大选赢得更多马来票,尽管幅度轻微──即赢得231万张马来选票对比赢得229万张华人选票?

我们估计华人有80%是支持民联,马来人的支持率为42%,而印裔的支持率有50%。

莫哈末诺也让法律和司法界的人士蒙羞,当他试图塑造新加坡鬼怪与民众之间的恐惧,恶意和有敌意地炮制谎言表示国会只需要少数议席,将能充分承认新加坡进入马来西亚联邦,而无需获得统治者会议的同意。
作为一名前任的上诉庭法官,怎能如此不负责任丶恶意和极端地建议,联邦宪法第一条即“名称丶州属与联邦直辖区”,可以在少数议席下修改,而不需要在国会以三分之二的多数议席通过?

肯定的,我们甚至不需要有一名法律系的学生,就且单独让这名前上诉庭法官,去认识这麽一个基本的宪法规定吗?

让人感到更为恐惧的是,莫哈末诺试图从他的群众里唤起或召唤他的挑衅,以极端丶种族主义和煽动性的谎言冒充具有博学的宪法法律知识。

在他的演讲里,莫哈末诺设法煽动和唤起马来人对华人的种族仇恨,甚至在坊间鼓吹禁止“华人”和“印度人”的条款,但事实上,这些条款并没有在马来西亚联邦宪法内提及。

按照莫哈末诺的悖谬逻辑,他是否建议“土著”的条款应该在马来西亚禁止?既然他建议“华人”和“印度人”的条款应该在国内禁止,那麽禁止“土著”的条款也不是从来没有在马来西亚宪法内使用过吗?
莫哈末诺的行径,不只是他完全不计後果地在马来西亚这个多元社会,作出煽动叛乱和构成危害,同时也证明了他是一名骗子。
鉴於他捍卫其说词,于是我重复观看莫哈末诺的演说录像,我因为一再听到他在演词中,发表如此不负责任丶叛乱丶种族主义和极端性的言论,而感到毛骨悚然。

我拥有莫哈末诺发表有关演说的录像,但由於它太过于极端,攻击性和不忠于马来西亚的建国概念,我不把它上载到我的部落格让民众阅览。

如果有需要,我准备复制莫哈末诺发表演说的录像给首相丶总检察长丶警方和所有新任的内阁部长。

然而,如果莫哈末诺坚持他的言论不是种族主义和极端,那麽且让首相丶总检察长和所有新任的内阁部长,公开声明他们是否认同和批准莫哈末诺的言论!

事实上,莫哈末诺的种族主义和极端言论将能证明对于纳吉政府的第一个测试,即在第十三届大选过後,他是否具有任何的规管能力或遑论“转型”──例如能坚守现有的法律和法规,包括以煽动判乱的罪名,对莫哈末诺采取逮捕和提控的行动。

纳吉在第十三届国会开始的第一个星期,将不得不回答其政府在莫哈末诺的事中,可否坚守法纪的任何障碍,估计在下个月即6月中旬就能分晓。

然而,我不认为纳吉和新内阁,应该再等待另外的4个星期,针对莫哈末诺的罪行丶发表种族主义和极端的言论采取对付行动。内阁在召开首次会议时,就应该决定采取行动撤除他在大马反贪污委员会内的投诉委员会的职责,以及他所担任的所有官委职位。

此外,内阁应该指示政府首席秘书进行一项研究,那就是一名种族主义份子如莫哈末诺,怎麽能够可以获得擢升其民事和司法的服务级别,并在最终还出任为上诉庭法官!

Posted in 建国进程, 法庭, 纳吉, 罪案, 警察, 贪污.


0 Responses

Stay in touch with the conversation, subscribe to the RSS feed for comments on this post.

You must be logged in to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