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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届全国大选投票日倒数第8天 —— 邀请许子根於明早11时30分出席在振林山举行的媒体招待会,我会向他解释我对伊斯兰刑事法的立场

《新海峡时报》今日刊登了一则如是以下标题的报导:“子根向吉祥和冠英就伊斯兰刑事法课题发出挑战”。

民政党主席许子根向我和民主行动党秘书长林冠英“发出挑战”,以便“针对伊斯兰刑事法课题立场发表正式声明”。

许子根指这两名来自民主行动党的领袖“未曾针对伊斯兰党在伊斯兰刑事法的立场上,作出明确的支持或反对声明或把有关事宜交由党全国主席卡巴星”。

我对许子根的言论感到意外,毕竟他拥有博士学位且曾担任槟城首席部长将近二十年,他应该比任何一般来自民政党和国阵的领袖与党员们更具知识与文化修养。

我也因此对许子根对我们在伊斯兰刑事法课题上的明确立场假装一无所知感到震惊,就有如愚蠢或低智慧的人士或那些存心拥有不可告人议程的人士般,辩称对冠英和我在伊斯兰刑事法的立场不够清晰。

如果许子根对我在伊斯兰刑事法课题的立场真的感到非常困惑,我在此邀请他於明早11时30分出席在振林山举行的媒体招待会,我会现场向他解释我对伊斯兰刑事法的立场,而他也能即时向我求证任何疑问。

如果他不敢出席我於明天在振林山举行的媒体招待会,这也显示他在连任四届槟城州首席部长后被否决继续成为槟城州的代议士,其实一点也不让人感到意外。

他也必须在此课题上住嘴。

Posted in 回教, 民主行动党, 民政党, 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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