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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联执政的槟城、吉打、吉兰丹和雪兰莪州无需比国会更早宣布解散

如果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在森美兰州立法议会自动解散之后,仍然对解散国会的日期感到犹豫不决,民联辖下的槟城、吉打、吉兰丹和雪兰莪州政府,是否应该率先在国会之前宣布解散?

当中虽有各自好处与坏处,但中肯而言,倘若国州同步进行选举,那么第13届全国大选最迟将会落在5月25日,所以我并不认为民联辖下的槟城、吉打、吉兰丹和雪兰莪州政府有任何必要需比国会来得更早宣布解散。

是否解散州立法议会乃是各州政府之首席部长或州务大臣与统治者的权力,因为没有任何联邦宪法或州宪法阐明,州政府需等至国会解散已有头绪之后方可解散。

然而,鉴于国会和多州立法议会的任期即将届满,包括国会已经逾越五年自然任期以及森美兰州立法议会将在今晚凌晨自动解散,而柔佛和马六甲(4月19日)、雪兰莪(4月20日)、霹雳、玻璃市和吉兰丹(4月26日)州立法议会也将率先在国会自动解散(4月27日)之前解散,所以民联执政的州属若提前宣布解散其实并不会带有任何明显优势。

Posted in 国会, 槟城, 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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