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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届全国大选倒数第40天——我是否应该继纳吉之后签署大马透明国际组织的《选举廉正宣言》?

透明国际组织大马分部主席刘胜权坦承,首相拿督斯里纳吉上周签署的《选举廉正宣言》并没有任何法律约束力。

然而,透明国际组织大马分部将会认真看待包括纳吉在内的所有宣言签署者是否真正履行承诺,倘若发现有违宣言之处,便会通过面子书和推特公诸于世,以向违诺者施加压力。

我对刘胜权坦诚纳吉签署的《选举廉正宣言》没有任何法律约束力表示感激。然而,《选举廉正宣言》给透明国际组织大马分部带来麻烦的正是因为此份文件缺乏道德规范与说服力,毕竟“把违规者在网上公诸于世”这项策略对那些已经积重难返、厚颜无耻的违诺者而言,并无法足以达致恐吓目的。

这就是何以纳吉可在农历蛇年的首15天,便已一连串抵触透明国际组织大马分部的《选举廉正宣言》:

  • 当纳吉上周现身登嘉楼为竞选造势时,扭曲事实渲染“投票给民主行动党等于投票赞成打压穆斯林”。这已抵触宣言里要求坚守“真诚、廉正、行为操守符合规范以及负责任”的原则。
  • 尽管内阁去年11月已经表明513电影《王者之风》“不适合”放映,因为该片对1969年发生的513暴动史实诠释“偏颇”,但纳吉欲下了一道充斥种族主义且离间的命令,向3000名联邦土地局垦殖民播映该部影片。这已抵触宣言要求坚守“良善治理与透明施政”的原则。
  • 在第13届全国大选来临之际,耗资350万令吉邀请韩国摇滚巨星出席2月11日槟城国阵农历新年开放门户活动,在在显示随着全国大选的莅临或在竞选期间,金钱政治在马来西亚将会日益猖獗,蔚然成风。这已构成“金钱政治”贪污罪行。

当纳吉与巫统/国阵对马来西亚在纳吉过去四年领导之下的贪污日益严重也不感到丝毫羞耻之心,更在透明国际组织的“贪污印象指数”创下过去18年来的历史低谷,甚至不如前五任首相:东姑阿都拉曼、敦拉萨、敦胡先翁、敦马哈迪与敦阿都拉,大马透明国际组织“把违规者在网上公诸于世”的策略,又何以能够成功奏效?

当纳吉在过去可以完全对一连串早已在“网上公诸于世”却仍未获得回应与解决的国际丑闻视若无睹、置之不理,不论是蒙古女郎阿旦杜雅炸尸案、纳吉担任国防部长期间涉及耗资70亿马币向法国国防生产商DCNS购买鲉鱼型潜水艇案、抑或一连串在国防部发生的大型计划采购丑闻,如牵涉巫统雪州妇女组主席拉惹罗比雅在内的国防部土地私营化丑闻等,大马透明国际组织“把违规者在网上公诸于世”的策略,又何以能够取得有效或成功作用?

这就是为何我在过去一个星期,针对首相敲锣打鼓签署大马透明国际组织的《选举廉正宣言》,提出以下疑问:

  1. 苏哈多和马科斯——这两位令东南亚乃至全世界皆耳熟能详的名字,与恶名昭彰的扎伊尔总统蒙博托及尼日利亚独裁者阿巴察齐名、位居“全球贪污领袖榜”榜首的领袖,倘若也在当政最高峰时期签署《选举廉正宣言》,请问这是败坏宣言信誉,还是为宣言加分?
  2. 倘若宣言签署者一旦被发现在第13届全国大选前夕或竞选期间,违背“真诚、廉正、行为操守符合规范以及负责任”四项原则,大马透明国际组织是否拥有任何提供公众投诉的管道,以及调查机制?
  3. 倘若宣言签署者一旦在全国大选前夕或竞选期间被认定已经违背宣言,大马透明国际组织是否拥有权力剔除或褫夺签署者的资格?
  4. 透明国际组织是否将会在《选举廉正宣言》追加以下内容,确保签署该文件者签下的是一份有意义的文件,为廉正价值掀开新一页:

(i)所有现任部长、副部长、首席部长及州务大臣必须公布他们就任官职前和目前的财产;

(ii) 承诺第13届全国大选“没有金钱政治”;

(iii) 承诺不使用513事件以恐吓、勒索、挑起仇恨或骚扰、吓阻选民;

(iv) 承诺进行一场自由、公平与干净的选举;以及

(v) 尊重第13届全国大选选民透过选票所做的决定,假设那是民意所向,则签署者将会保证布城政权和平转移。

马来西亚人不要像阿拉伯之春一样的流血冲突与革命。

与其邀请PSY前来马来西亚表演江南Style,马来西亚人更热衷预见的是像韩国1997年落实民主化转型般,在野党领袖金大中获得人民委托当上韩国新任总统,因为和平转移政权是见证一个国家晋升为成熟民主国家的重要途径。

马来西亚是否也能向一个比我国要早15年达致落实民主化转型的“韩国之春”看齐,在第13届全国大选也能亲眼见证布城政权和平转移?

我准备签下《选举廉正宣言》,惟前提是这份文件必须是一份有意义的文件,而不是成为一份让那些长期违背真诚、廉正、行为操守符合规范以及负责任的贪污滥权者籍此趁机“漂白”洗脱罪名的文件。

因此,对于我是否应该继纳吉之后签署大马透明国际组织的《选举廉正宣言》,我欢迎马来西亚人民通过社交媒体或其他直接沟通管道向我提出意见。

Posted in 纳吉, 贪污, 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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