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领独立广场”运动学生乌玛遭判刑入狱服刑一个月及罚款1000令吉的宣判,震惊国内外,这根本就是在第13届全国大选前,对所有人的最残酷提醒,不论纳吉过去四年任期内,如何标榜政府、经济、教育、社会与政治转型,但我国的司法正义体制依然让人不忍卒睹。
如果不是我人在悉尼,我现在就会到加影监狱支持在那里架起帐棚就地抗议的学生,与乌玛站在一起抗议公权力加诸在他身上的不公不义。
在《刑事法典》第186条文底下,阻差办公的最高刑罚是三个月有期徒刑或1000令吉罚款,或两者兼施,试问,执法当局凭什麽重判乌玛一个月徒刑及罚款1000令吉?
我们务必在来届大选撤换布城联邦政府的其中一个理由正是,像乌玛这般不公不义的案子成堆累牍。
学运成员在加影监狱外架棚抗议乌玛遭重判一个月徒刑及1000令吉罚款的不公判决让我想起1998年,现任槟城首席部长兼民主行动党秘书长林冠英为了捍卫一位未成年马来少女的尊严,而遭褫夺国会议员资格及获释后五年不得参选的事件,当时,监狱外一样出现抗议行动。
在1998年9月的抗议行动中,民主行动党领袖、支持者与同情者,展开了连续18天的马拉松式释放林冠英绝食运动,对一名具有良心、智识与勇气的国会议员,为了捍卫一名为了替自己讨公道,却遭拘留的未成年少女的尊严、人权与女性权利而遭重判,表达强烈的不满、展示举国上下的震惊与悲痛。
当时,释放冠英马拉松接力绝食运动18天获得所有拥护正义的马来西亚人,包括拿督斯里安华、拿督斯里旺阿兹莎的大力支持。
甭谈转型,无论是纳吉还是前任首相敦阿都拉,都无法改革在马哈迪任内22年内惨遭蹂躏的司法正义体制,乌玛的不公判决恰恰彰显这个体制的腐败堕落,同时,还有许许多多超级丑闻依然悬而未决,疑虑未除,如蒙古女郎阿尔丹杜雅谋杀案、赵明福在反贪委会办公室遭谋害一案、还有一系列像古甘一样在执法机关监管下神秘死亡的案件。
我全力支持学运成员在加影监狱外搭棚声援乌玛、抗议司法不公的行动,而正如14年内前释放冠英马拉松接力绝食运动18天一样,所有拥护正义的马来西亚人都应该前往声援学生,只要乌玛依然遭到不公囚禁的一天,抗议营帐就会继续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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