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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首长补选首项任务——延长新村地契到99年

我在昨天首次拜访马接选区,并且在马接翁姑柏迈新村的行动党晚宴向一群兴致勃勃的村民发表演说。

在我还没有抵达之前,我收到一封由‘柏迈之子(anak permai)’寄来的电邮。柏迈之子声称他代表‘马接翁姑柏迈新村的村民’要求我带出一项村民长久以来所面对的不公平问题——仅有60 年的新村地契(本来应该是99年)。

由于我通过电邮回应‘柏迈之子’,答应将会提出这个课题,因此我在昨日的拜访之中乘机提出这个问题,并呼吁马六甲州首席部长,拿督莫哈默德•阿里•鲁斯坦在补选投票日(即4月12日)之前解决这个问题。以下就是‘柏迈之子’的电邮内容:

马接补选——
一项困扰马接翁姑柏迈新村村民的重要课题60年的地契问题

背景
在1975年至1976年期间,马六甲州政府征用‘旧有的’马接翁姑的土地,以兴建榴莲老温水坝(Durian Tunggal Dam)。结果,所有该新村的村民都被迫搬迁到现有的马接翁姑柏迈新村。几乎99巴仙所有来自‘旧新村’的村民都是马来西亚华人。

州政府在搬迁工作顺利完成后的两三年后发出60年地契予村民。当时村民强烈反对州政府只是发出只有60年短暂的地契给新村村民。

马接翁姑也有一部分是马来甘榜。这里的村民也是从同一时候获得州政府长达99年的地契。

拥有60年地契地主所面对的问题
这些60年的地契只剩下34年的有效期,许多地契拥有者现在面对许多问题。第一,他们在该土地所建立的产业(许多都是属于他们)担保价值逐年下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不愿意为这些产业提供贷款或接受抵押。许多村民必须到处借钱,以偿还孩子的教育费、在他们的土地上建立他们的新屋子或为他们的生意筹足资本等等。

村民的不满
政府当时是为了马六甲人民的利益而决定搬迁新村村民。这是政府当时的强制性决定。既然州政府能够为马来甘榜提供长达99年的地契,因此现在拥有60年期限地主的地契也应该获得延长,以示公平。更何况,许多居住在马来甘榜的居民本来不是来自受影响的水坝地区。马接翁姑柏迈新村的村民现在如果要重建或粉刷他们的屋子时面对许多困难。许多村民必须从银行、大耳窿(非法借贷)或其他方式借钱。可悲的,他们许多都面对财务困境。历史可能会重演。由于他们产业的担保价值逐渐下滑,许多村民现在成为非法借贷的受害者。

我们的申诉
有鉴于此,我们希望有关当局能够考虑毫无条件地延长现有的60年地契至99年,以示公平。

我们也谨此项个方面所提供的协助致以万二分的谢意,希望村民的家庭,或至少村民的下一代能够代代安居乐业。

马接翁姑柏迈新村一群村民
2007年3月30日

Posted in 民主行动党, 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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