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马来西亚国人对反贪污委员会的专业、独力、公正及廉正的信心掉到有史以来的新低点,也是该机构从反贪污局变身委员会、扩大权力、预算与编制之后的新低点。
当2008年国会议员于国会辩论《反贪污委员会法案》时,当局承诺,反贪委会将会成为另一个获得举世尊重的廉政公署,绝不向贪污或任何具有地位、权力、影响力的人妥协。
但是,反贪委会知道今天依然是众人的笑柄,因为该机构不仅不能摆脱国阵用以对负民联领袖的工具形象,也没有办法竖立其打击贪污无论轻重、绝不妥协、毫无畏惧的肃贪者形象。
昨日,反贪委会贡献了好多则新闻,诸如:
“反贪委会证实莎丽查未涉国家饲养机构合约与借贷事宜”;
“反贪委会欲重新调查阿兹敏贪污案”;
“针对泰益、慕沙的调查还未结案”
可是,这些新闻只是加深公众对反贪委会的负面印象,即当局不但没有办法往成为另一个廉政公署的道路上跨前一步,只是成为一个更加花钱、大而不当的反贪污局。
1996年,国会批准2940万令吉预算予反贪污局,而那一年,马来西亚在国际透明组织的贪污印象指数上排名26名,得分为17年内的最高分──5.32。
2011年,国会通过给反贪委会的预算是2亿220万令吉,约是1996年预算的七倍之多,但是马来西亚今日的贪污印象指数却直直落到183个国家中的第60名,得分4.3也是过去17年来的最低分纪录。
在未事先设计好的情况下,代表非政府组织人民之声的法国律师约瑟布莱翰恰好在昨天,于泰国曼谷召开记者会,揭露涉及法国造舰公司DCNS的贪污案件,该公司实际上缴付高达3600万欧元(1亿4200万令吉),以取得马来西亚海军评估是否购买鮋鱼级潜舰的机密文件。
把马来西亚皇家海军的顶级机密文件卖出去,根本就是叛国罪,也是令人不齿至极的贪污。
马来西亚人有权知道,为何反贪委会,包括其行动评估小组,竟然对犯下如此滔天大罪的“严重贪污”无动于衷;而他们却有那麽多时间化身国阵爪牙,一一骚扰、提控民联领袖,最恶名昭彰的案例就是发生在2009年7月,导致赵明福之死的案件,还有骚扰雪州州务大臣卡立依布拉欣、甚至涉及以不民主、非法、违宪方式逾2009年推翻民选霹雳州政府。
在鮋鱼潜舰案抖出一连串贪污且可能贩售海军机密予外国人的资料之后,反贪污委员会必须打破沈默,立即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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