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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山慕丁或是依斯迈何时要宣布黄色为违禁色?任何穿戴、展示黄色者都会因为这个颜色是净选盟2.0的颜色触法,可遭逮捕?

不过就在上个星期天,我在怡保向内政部长希山慕丁喊话,呼吁他立即“停止逮捕任何穿著净选盟2.0的T恤者的疯狂举动,好像这些人要比奥萨玛更危险。”

显然,我是喊错人了,因为希山慕丁正是最疯狂的那一个,他今早竟然宣布净选盟2.0的T恤违法,警方可以逮捕任何穿著这件T恤的人。

大马人必须要问的是,首相纳吉的政府转型计划是否已经发展到部长可以单方面立法?如希山慕丁这般可以擅自宣布净选盟2.0T恤违法,合理化警方逮捕、没收的行为。

希山慕丁可没提到净选盟2.0T恤抵触哪一条法令,因为理由很简单,根本就没有这么一条法令存在,除非大马民主政府已经降级到部长可以单方面立法,正如内政部长今早所做的一样。

问题是,这也导致我国司法之威信降到史上新低,因为部长竟然可以滥权至不经国会审查,就行使单方面任意滥用部长权力立法。

若支持诉求自由、公平与乾净的净选盟2.0和平集会,穿上净选盟2.0T恤是可遭警方逮捕之罪名,那警方为何又双重标准对待将会在同日举行集会,反制净选盟的巫统青年团?还有扬言制造动乱、流血冲突,发表极尽煽动之言论,且欲穿上红色“爱国衫”的土著权威组织呢?难道他们所作所为就符合法律?

希山慕丁曾是一名受训律师,他应该知道单方面宣布净选盟2.0T恤违法根本就是在开法律的玩笑,因为净选盟组织并不是非法组织,宪报上也没说“乾净”是非法字眼。

但值得注意的是,内政部长自己却在今早公开对外宣称,净选盟2.0违法,穿著净选盟2.0T恤违法。

社会大众都知道,过去几天以来,警方强力镇压逮捕任何触目所及穿著净选盟2.0T恤的人,即使没有任何法律条文可以合理如此滥权作法,大部分警员亦拒绝服从如此荒谬的法条释译。

全国副总警长在回应我上星期天于怡保抛出的提问时坦言,穿著净选盟2.0T恤并没有触法,只有穿著被宪报颁布为非法的T恤才是触法行为。

所以,很清楚,希山慕丁选择单方面的宣布净选盟2.0T恤违法,而任何穿戴者皆可遭逮捕之的作法,是以个人之横行霸道凌驾于警察逮捕合法性之上。

即便有此任何宣布,也应该是全国总警长而非内长对外公布之,但是,现在却是内长发表其独断的单方面文告之后,总警长依斯迈被在数小时之后跟进,对外表示警察不仅将逮捕任何展示净选盟2.0T恤者,更会对付任何使用各种媒介推广7月9日大游行的人,这些媒介“不仅止T恤,还有鞋子、车子、巴士。”

果然是大马人也“疯狂”!

所以,希山慕丁或是依斯迈何时要宣布黄色为违禁色?任何穿戴、展示黄色者都会因为这个颜色是净选盟2.0的颜色触法,可遭逮捕?

纳吉的内阁里头又有任何人敢站出来要求终止如此“疯狂”行径?或是辞职以明志,划清与滥用行政权的关系?

Posted in 净选盟, 希山慕丁, 法庭, 纳吉, 罪案, 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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