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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符合问责、透明与良好治理的标准,内阁明天就应该将赵明福案皇家调查委员会报告公诸于世,而非扣著不发

在6月25日截止日三天之前,调查赵明福死亡一案的皇家调查委员会就已向国家元首上呈报告。皇委会主席冯正仁昨日在记者会上表示,124页的报告副本同时也已经交给首相。

但是,报告内容依然成谜,必须等候元首决定该报告是否对外公布。

根据《联邦宪法》第39条与40条,此二条文分别阐明联邦行政权与国家元首将依内阁之建议采取适切之行动,因此,国家元首将会听取内阁之建议,以决定是否对外公布赵明福案的皇委会报告。

23天之后,将会是赵明福离奇死亡两周年的死忌,2009年7月16日,他离奇躺卧在马来西亚反贪污委员会的莎亚南总部楼下,因此,内阁不应该继续霸著调查报告,内阁理应立即负起责任,明日即公诸于世,以符合问责、透明与良好治理的标准。

同时,我也希望在本6月30日,下周四国会休会之前,国会可以就此报告展开辩论,在此呼吁首相纳吉同意此项建议。

假设公部门赶不及在明天公布赵明福皇委会报告,那也请首相给我一份副本,则我才能准备动议辩论之文件,才能在明天或最晚下周一向议长班迪卡提出申请。

Posted in 贪污, 赵明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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