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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著股权计算法-经济策划单位的计算方式出现更多问题

我於10月17日促首相署经济策划组(EPU)以令人信服的理由驳斥具有说服力的说法,即EPU以票面价值计算土着拥有18.9%股权的算法的5大谬误,但它至今没有任何的回应。

这5大谬误强而力的粉粹了EPU采用以票面价值计算企业股权分配的正确性。

提出这5大谬误的会计师,又寄出出文章“EPU计算法的更多谬误”到我的部落格,突出另外3丸谬误。

EPU持继不出声,其学术勇气丶诚实与责任感尤其可见一斑。

我已正式通知,如果EPU仍不出声,要政府在国会於11月6日复会时,回应EPU以票面价值计算土着拥有18.9%股权的算法8大谬误。

延续之前的“EPU计算法的谬误”如下:

EPU计算法的更多谬误

例子6:票面价值的数据与选择谬误

阿里私人有限公司在2006年的票面价值是2令吉,它获得一项价值1亿令吉至2020年的长期合约,它不要在这14年期间增加其票面价值。

EPU的计算法:

阿里私人有限公司在2006年的票面价值是2令吉,到了2020年时依然是2令吉,它在14年里没有成长。因此,该公司需要援助。

谬误:

1.    票面价值是固定的数据。既然是固定的,EPU如何用它作为实际成长的指标?例子显示出阿里私人有限公司尽管获得巨额援助,它在14年里亳无成长,这显然是错的!
2.    票面价值资本是选择性的数据,即阿里私人有限公司以随意增加其票面价值资本。既然是选择性的,EPU如何以它作为国家成长的目标?
例子显示出,尽管成长迅速,阿里私人有限公司从2006至2020年间的票面价值没有改变。既然阿里私人有限公司不要改变其票面价值,土着的30%股权目标如何能达致?

上述的谬误显示出,票面价值的计算方式在用来冲量实际进展或用来制定目标方面是亳无意义的。

例子7:分配的真相

阿里以阿里峇峇私人有限公司在2000年开始其船运业务,其公司票面价值是2令吉。不久後,它获得主要GLC的多项长期合约,以运载它们的产品到全球。

在同年,阿里也在巴拿马成立阿里峇峇父子(巴拿马)有限公司提供船只维修丶谘询与後勤服务给阿里峇峇私人有限公司。

凭藉政治门路,阿里峇峇私人有限公司在2000年获得回教银行贷款5亿令吉。

在2006年,阿里峇峇私人有限公司蒙受5亿令吉亏损,而阿里峇峇父子(巴拿马)有限公司却通过蓄意的转移价格策略获得2亿令吉盈利。

阿里峇峇私人有限公司无法摊还银行贷款及持续业务,而在2006年收盘。该5亿令吉贷款被回教银行列为坏帐而完全注销。

受这项坏帐及其他公司坏帐累积所打击,回教银行被迫要政府注入20亿令吉拯救,以免它本身被迫收盘。

与此同时,阿里完全不受这些演变所影响,因为他公司的5亿令吉贷款其实是由大马公民通过拯救回教银行支餗。

EPU的计算法:

以票面价值计算,阿里峇峇私人有限公司在2000年的资本是2令吉,在2006年时耗尽变0令吉,像许多受亚洲经济风暴打击的公司一样,阿里峇峇私人有限公司亏了2令吉。因此,该公司应获得特别援助,以助它重新站起来。

在阿里峇峇私人有限公司收盘後,阿里成立另一间公司称为阿里任命者私人有限公司(采用阿里峇峇父子(巴拿马)有限公司的部份资金)。它获得为受亚洲经济风暴打击公司而设的计划下授予的长期合约。它采用同样的模式及重新开始一切,只是这次是从人民银行取得5亿令吉贷款。

谬误:

1.    票面价值计算法扭曲了该公司及国家的真正情况。这例子显示出,阿里峇峇私人有限公司只亏损2令吉!

其实,真正的情况是比亏损2令吉糟糕得多。它掩盖了阿里峇峇私人有限公司亏损5亿令吉,以及政府用各族人民纳税钱20亿令吉拯救回教银行的真相!

2.    从中可以看出,如何可以通过转移价格,盈利可以移入另一间外国公司,即阿里峇峇父子(巴拿马)有限公司,而不必向EPU及回教银行交待。在法律上,阿里峇峇父子(巴拿马)有限公司是一间外国公司,与阿里峇峇私人有限公司是不同的个体。

在漠视这种真正情况下,EPU的计算成为掩盖及管理不当,而不必负起任何责任的温床。如果要得到任何的教训或采取任补救措施,只有看到真相才能办到。

例子8-谬误的范例计算法

全体国人拥有的公司或个人财富可分为以下类别:

A.偏向於土着的机构或个人财富

1.大量拥有丸多数土着雇员及将大多数合约授予土着的GLC,如马电讯丶国能丶普腾丶马航丶马友乃德丶土着联昌丶阿芬丶回教银行等。

2.国家石油公司及其集团公司。
3.    特为土着而设的土地计划,如联邦土地发展计划是世上规模最大的种植面积,拥有数百万英亩的油棕及橡胶园。
4.    特为土着而设的股票计划,如ASB丶PNB等,提供国民信托股丶2020年宏愿等信托股。
5.    特别合作社或机构照顾土着利益,如MOCCIS丶LTAT丶朝圣基金等拥有巨额资产及挂牌公司的股票。
6.    个别土着在马来人居多州属,如玻璃市丶吉打丶吉兰丹丶登嘉楼丶彭亨丶柔佛丶森美兰丶沙巴及砂拉越拥有庞大的房地产。

B.未偏向任何族群的公司或个财富

1.    各族群的伙伴丶独资丶合作社丶社团或其他机构。
2.    各族群个人在国外拥有的资产(有地房屋丶股票丶银行存款等)。
3.    各族群个人在大马拥有的股票以外的资产。

C.偏向於非土着机构或个人的财富

1.    各族群的小丶中丶大型公司。
2.    非土着个人在非马来人人口众多州属,如槟城丶吉隆坡丶霹雳及马六甲拥有的有地房屋。

EPU的计算法:

在上述广泛的机构及个人类别当中,EPU只研究上述C1的60万间公司。基於无法解释的理由,它不把上述A丶B及C2类别的机构及个人财富列入研究范围内。

谬误:

1.    现有法律承认能经济的生意不仅限於有限公司,而且也包括伙伴丶独资丶合作社丶社团及其他商业机构的生意。财富是通过这些商业机构制造出来。

此外,财富(房地产丶股票丶银行存款等)也能由私人通过收购或继承而拥有。

财富能够在国内及国外找到。

因此,EPU只研究C1类别,而排除A丶B及C2是极大的谬误,因为它未反映出整个大马人口拥有的财富情况。集中在A丶B及C2类别的财富极多,加起来也许超过C1的总和。为何它们的不被计算在内?

2.    对C1类别的60万间公司进行研究是专偏向一些人口(非土着),因此,成绩肯定也有偏向而未能代表全国人口。
3.    在C1的公司类别中,EPU只考虑这些公司的票面价值,而未评估较能正确反映财富的市场价值。票面价值不能反映实际财富,因此根据它取得的研究成果亳无意义。
4.    EPU研究的60万间公司未能代表国内的2600万人口,因为有些人,10间或100间公司。不将在A丶B及C2类别机构中的财富计算在内,这种说法更显得正确。
5.    园坵占了大马土地的庞大面积。大马是世上棕油丶橡股及其他农产品的主要生产国之一。

在土地与财富划上等号的今天,极为荒谬的是,FELDA及土着控制的园坵CLC,如牙直利丶莫实得丶金希望森那美等的财富却未被EPU计算在内。这些集团加起拥有的土地及财富占了大马的大多数。

另一方面,其他较小规模的非土着种植公司,如IOI丶KLK丶UNICO丶TANMAS丶HAM LEN丶FAR EAST等却也许被计算在内!

如果这不是基於私人议程而选择性操纵数据,那是甚麽?

Posted in 事件, 新经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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