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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打击罪案警员的薪金

首相拿督斯里阿都拉巴达威应该要求内阁重新考虑上周三的决定,即拒绝调整警方的薪金以及设立一个特别的薪金系统,以便警察能比其他公务员享有更高的薪金,尤其是警方必须执行打击罪案的严峻任务,而严重的罪案率将会严重影响大马的国际竞争能力里和经济发展。

这将会是一项解决当局必须为110万名公务员立即进行检讨薪金的问题,如果当局能够为8万5000名警察部队进行薪金调整。

我全面赞成钱警察总长敦韩聂夫奥玛的建议,即如果政府因为财务上的困难而无法一律为所有警察人员加薪,那么政府可以区分哪一些警察是真正执行防范和打击罪案,哪一些警察又不是,然后为前者加薪。那些没有处理真正警察工作的警官所领取较低的薪金必须比那些有真正处理警察工作的警官低。

无论是警察部队还是政府里的政治领导层已经太久没有针对罪案的打击列为首要事项,向罪案宣战,以让马来西亚公民能够向有他们的基本人权,即免于罪案和恐惧罪案的基本人权。

两个星期前,新上任的全国总警长丹斯里慕沙哈山突击访问金马律警区总部和莎亚南警区总部,展示其令人激赏的前瞻性领导。

虽然这是好的公共关系,但是却无法取信于国民,那就是警方在打击罪案这方面能够扭转局势,打造一个安居乐业的马来西亚——尤其是过去两个星期所发生的罪案。

这是因为这些突击访问并并不能取代一个世界级、专业和高效率的警察服务,并且由一个独立的监督机制,如所建议的成立独立警方独立调查委员会。我们要告诉阿都拉或者慕沙,即在下个月国会复会后,他们两人不能逃避成立独立警方独立调查委员会的问题。

Posted in 事件, 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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