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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沙应停止含糊其词及诡辩,而应明确地表示,如果有上诉的机制,他全力支持成立IPCMC。

慕沙应停止含糊其词及诡辩,而应明确地表示,如果有上诉的机制,他全力支持成立IPCMC。

新任全国总警长丹斯里慕沙哈山对一些报章指他反对成立独立警方投与违例委员会(IPCMC)表示失望,并形容有关报导为“恶作剧与很不专业”。

可幸的是,官方的马新社也作出同样的报导,否则其他报章将面对企图破坏他的声誉与立场的大问题。

譬如,周叁的马新社引述慕沙的话说,一些有关IPCMC的建议妨碍警方履行任务,他不允许警方受到不公平的对待,而说:“你要绑我们的手,我们将不让你绑我们的手。”

慕沙说,目前已有4个监督组织,即大马皇家警察纪律组、大马人权委员会、公共投诉局及以首相兼国安部长拿督斯里阿都拉为首的警察委员会。

他指出,这4个组织已足于确保警队在履行任务时守法。

慕沙应停止含糊其词及诡辩,而应明确地表示,如果有上诉的机制,他全力支持成立IPCMC。

就是由于这4个被称为监督警方的组织无法确保警队“在履行任务时守法”,阿都拉出任首相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成立警察皇家委员会,让后者提出125项打造警队不贪污、有效率、专业及提供世界级服务的建议。

如警察皇家委员会报告指出的“本委员会是在政府基于广泛关注高犯罪率、大马皇家警察贪污的印象、民众普遍不满警员的行为与表现,并决也要看到警方提供的服务获得改进之下成立。“

如果慕沙提到的4个组织能够确保警队不贪污及对人权敏感,同时确保国内犯罪率低,政府根本没必要成立警察皇家委员会。

因此,如果慕沙开始提出经不起最表面考验的论调,对身为新任全国总警长的他或整个警队都没有好处。

目前的问题是,慕沙是否要主动的支持成立IPCMC,并提出警方的概念,如一个外在的机制维持最高的专业警队水平,以及遏阻警队内的滥权行为,或者他将延续前任全国总警长的立场,即基本上是设法阻止IPCMC的成立。

身为一名专业与负责任的全国总警长,他选择前者。其实,他应表示关注总检察长署拖延如此长的时间,未提呈成立IPCMC的最后建议,尤其是警察皇家委员会已花了不少时间与精神拟定IPCMC草案。

慕沙是否准备全力支持在现季国会预算案会议于12月的第2周休会前,让国会通IPCMC法案?

Posted in 事件, 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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