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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慕沙第2次犯下严重的以下犯上行为,而恫言警员不再上街巡逻及不执法後,大马的确需要一名新的全国总警长

随著一名14岁学生阿米奴拉昔周一清晨在离莎亚南11区住家约100米外遭警方射杀後,
全国总警长丹斯里慕沙哈山第2次犯下严重的以下犯上行为,而恫言警员不再上街巡逻及不执法。

星报电子报今天在“总警长反击少年被枪杀的抨击”标题,作出以下的报导:

吉隆坡讯:因不满警队为枪杀14岁马来少年阿米奴拉昔的事件而遭外界猛烈抨击,全国总警长慕沙哈山在今日做出反击,扬言撤回上街巡逻的警员。

“若你不要警员执行法律,那么就直接说吧。”

“我可以叫我的下属不要采取任何行动,包括勿检查扯谎或逮捕没有驾驶执照的飙车党。”

慕沙哈山是在今日出席庆祝第203届警察日庆典捐血运动时,如是回应政党及民间团体针对阿米奴拉昔枪杀案做出的批评。

这是一名总警长最不应讲的话,它形同公开以下犯上,不服从付他薪水的大马人民。

这不是慕沙首次如此,他也曾公开挑战前任首相,恫言如果根据赛丁皇家委员会的建议,成立一个独立警方投诉与行为不检委员会,警方将反叛。

全世界的先进国家都已经接纳民主警务的概念,要警方落实向公众负责与问责的原则,但这对慕沙却是对牛弹琴。

慕沙已不再适合当全国总警长。社会的重要领域,包括一个国会圆桌会议,已经反对延长他的任期,他目前恫言不执法,更証明大家的看法是对的。

难道他不应先辞去全国总警长职吗?

内政部长希山慕丁应宣佈,他是否向慕沙亮绿灯,允许慕沙发表如此嚣张的言论及威胁,他将採取甚麽纪律行动对付慕沙?

慕沙的恫言,已经逾越可接受或容忍的界线,对大多数守纪律、有良知及勤奋的警员极之不利。

国家已经不能再等到9月慕沙离职,大马需要一名新的全国总警长去打击罪案,以恢昝国人的免于罪案及不恐惧罪案自由的两大基本权益。

Posted in 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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