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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内东协峰会应採取强硬力场,要缅甸的选举自由、公平与具包容性,並允许昂桑素枝参选,否则东协应不承认有关选举的合法性

目前在河内举行的第16届东协峰会应採取强硬力场,要缅甸的选举自由、公平与具包容性,並允许民主联盟精神领袖昂桑素枝参选,否则东协不承认有关选举的合法性。

大马首相拿督斯纳吉昨天在河内说,所有国家,包括大马必须在落实东协共同体概念上扮演本身的角色。

他说,如果要达到2005年东协共同体的目标,东协必须认真看待在区域场合同意的多方方案。

纳吉及所有东协领袖不应忘了,东协共同体的根基是经济、政治及社会文化3大支柱,尤其是所有东协政府在东协宪章的人权承诺,“加强民主、提升良好施政及法治,以及促进与捍卫人权与基本自由”(第7章)

不幸的是,东协今天面对的最大合法性问题是缅甸举行自由、公正与包容性选举,而纳吉及其他东协领袖在河内东协峰会都隻字不提。

这是东协领袖在河内峰会不能逃避的课题,不然的话,这个区域组织及所有东协领袖将受到国内、区域及国际的批评,即他们对东协宪章理的人权承诺漠不关心及缺乏诚意。

超过100名东协议员向这次峰会提呈一份请願书,促东协领袖,如果没举行自由与公正的选举,就制裁缅甸。

请願书内容如下:

缅甸军政府在2010年3月8日公佈新的选举程序法律,为今年较後时举行的大选铺路。法律中的一些条款,没保障选举会在公开与包容缅甸多元人民的情况下举行,尤其是不让诺贝尔和平奖得主及缅甸亲民主精神领川昂桑素枝及其他政治犯参选。

颁佈这些显然偏差及旨在阻止反对党及候选人参选的法律,军政府已失去展示有心进行一个民族和解包容性过程及成立一个缅甸的合法与民主政府。东协及成员国的个别政府必须向缅甸独裁者表明,漠视民主施政原则及人权,不再受到区域邻国接受与容忍。

由于选举法律中的不具包容性法律,以及在2008年通过的国家宪法的疏漏,选举成绩不能在道德上及政治上获得东协的承认与接受。

此外,有关选举明显的仅是要强化军方在来未来缅甸政府中的角色,根本不是要加市成立一个具代表性的民主政府。如果缅甸坚持在不重新检讨与调整2008年宪法及选举法律下举行大选,这个东协别无选择,只能否决这个计划中选举的成绩。

由于缅甸一向以来漠视东协的改革呼声及未受到“建设性互动”政策的积极影响,而必须採取一个新与较果断的行动。东协应立即对缅甸军政府施加严格与定向的经济制裁。

儘管从区域贸易中获得巨额盈餘,军政权却在提升其人民福祉上没多大的进展。平民生活水平大跌,而军人政府的成员及他们的同伙人,却通过剥夺缅甸丰富天然资源而变得日益富有。定向的制裁将有效地切断这些贪污领袖的经济命脉及迫使他们启开真正的对话与改革。

此外,缅甸完全没履行其责任及遵守东协宪章的原则。因此,缅甸应马上被冻结在东协的成员籍及严加考虑将她永远逐出东协。

与此同时,东协应支持,若非提议,如联合国人权特使Tomas Ojae Quintana建议的联合国安理会向缅甸施加军火禁令,以及最重要的成立一个委员会调查缅甸的侵犯人权罪行。

必须马上採取大力及有效的行动,因为缅甸军人政府无疑在各种建设性互动上交了白卷。

虽然军人政府尚未定下大选日期,但一般相信,它将在10月10日举行,因为军方视当天为一个吉祥的日子。

纳吉及其他东协政府应在河内峰上,向缅甸军方发出一项明确无误的信息,要他们举行自由、公正与具包容性的大选,並允许昂桑素枝参选,这将在东协宪章与其对人权承诺上,严峻考验缅甸继续成为协成员的资格。

Posted in 东协, 缅甸, 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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