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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阁在周三应在立法行动上“亮绿灯”,好让槟州等州政府恢复地方选举

槟州行政议会作出要恢复州内地方政府选举的历史性决定,这种选举是于1965年3月1日被冻结,理由是在1966年杪已结束的马印对抗。

如果槟州的两个地方政府,即槟岛市政局及威省市政局,目前举行选举,将会具双重意义,因为大马最後一次的地方选举,是在1961年的半个世纪前举行。

其实,它还具3重意义,可纪念大马首个选举的60周年,因为国内首个选举是于1951年12月1日举行的乔治市市议会选举。

随著槟州政府作出恢复民主第3票的历史性决定後(槟州首席部长林冠英己致函选举委员会要求举行州两个地方政府选举),内阁在周三应在立法行动上“亮绿灯”,好让槟州等州政府恢复地方选举。

恢复地方选举将兑现国父兼我国首任首相东姑阿都拉曼于1961年3月1日在国会中许下的承诺,他当时保証,“一旦”马印对抗结束,地方选举将恢复。

然而,恢复地方选举在成立一个地方当局运作调查皇家委员会後被拖延。

重要的是,阿迪纳哈班地方当局皇家委员会报告建议恢复地方选举,我深信,这将是东姑尚未完成,而要国家替他完成的遗願。

纳吉政府目前在谈一个大马政府转型计划。

首相、KPI部长许子根及纳吉内阁,是否准备恢复那些州政府作好准备的州内地方选举,以作为一个大马政府转型计划的一个精典。

Posted in 地方政府, 槟城, 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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