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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纸法定宣誓书,罗海扎就能讨回因失信的“个人行为”而被除律师牌的清白吗?

柏玛当巴西的国阵候选人罗海扎说,他会听取巫统署理主席丹斯里慕尤丁的劝告,以一份法定宣誓书,保护自己免遭各方的指责。

罗海扎必须回答的两项问题是:

▪他是否犯下严重的行为不检罪行,包括“失信、欺诈、严重漠视”当事人(槟州树胶园主合作社)利益,“等同一项不再适合担任一名律师的行为,这种行为将玷污法律专业”,以及律师公会纪律委员会主席丹斯里卡立阿末在2008年3月7日为此将他除牌,而高庭也维持这项决定;及

▪一纸法定宣誓书,罗海扎就能讨回因失信的“个人行为”而被除律师牌的清白吗?

首个问题是一个罗海扎无法否定的事实,儘管巫统新闻主任阿末马兹兰称罗海扎为一个肯替前伙伴尤斯里舞弊承担起责任的英雄。尤斯里已出面澄清,他指是罗海扎亲自涉及挪用当事人的金钱,而罗海扎至今没否认这一点。

如果第2个问题的答案是“能”的话,它将带来深远的影响。这是否意味著国内的宣誓官将会忙得不得了,因为将会有人大排长龙的要作法定宣誓书,以示他们儘管已被判有罪,他们依然是清白的。

如果第2个问题的答案是“否”,这一纸宣誓书又有甚麽价值?

东姑拉沙里就给这个问题作出极佳的总结:

“巫统是否这么缺乏人才,导致必须派遣一名因为钱财失信案而被除牌的律师上阵?是否在财政上的行为不检已经成为家常便饭,使到我们再也不认为这是其中一个定夺候选人是否适合上阵的因素?”

Posted in 巫统, 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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