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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末莫哈末应向国会报告人权委员会签署六项国际公约(包括 ICERD)以及《罗马规约》的计划和时间表

既然拉末莫哈末表示他并不反对《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ICERD)和《罗马规约》,那么在他领导下的人权委员会应向国会报告人权委员会签署六项国际公约(包括 ICERD)以及《罗马规约》的计划和时间表,以便让马来西亚人民准备好签署相关的国际公约。

2018年9月,时任希盟首相敦马哈迪医生在联合国演讲中宣布马来西亚将签署六项国际人权公约时,令包括民主行动党在内的所有人都感到意外。

这激起了巫统和伊党利用种族、宗教和王室为由的极端主义反应,指责民主行动党反马来人、反伊斯兰教和反王室。他们也指责民主行动党在背后推动签署这些国际公约,虽然民主行动党的部长和领袖对此课题一无所知。当时拉末莫哈末共同撰写的一篇论文反对马来西亚于2019年签署《罗马规约》,因为当时必要的准备工作还未就绪。

拉末莫哈末担任人权委员会主席已经两个多月了。他做了什么来从尝试签署六项国际人权公约以及《罗马规约》失败的教训中恢复过来,以弥补自己和人权委员会的缺失。

拉末莫哈末应向国会报告人权委员会签署六项国际公约(包括《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以及《罗马规约》的计划和时间表

在他提呈的人权委员会计划中,人权委员会委员应开展运动,教育马来西亚人,包括所有政党,了解签署六项国际人权公约(包括《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和《罗马规约》与反马来人、反伊斯兰教或反王室无关。

目前,马来西亚正与文莱竞争,成为伊斯兰合作组织(OIC)57 个成员国中,最后一个签署《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ICERD)的国家。自1965年通过《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以来,除马来西亚和文莱外,伊斯兰合作组织的所有穆斯林国家均已签署该公约。

伊斯兰合作组织中已签署《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的穆斯林国家包括沙特阿拉伯、伊拉克、伊朗、叙利亚、巴林、土耳其、埃及和印尼。

马来西亚本应是第一个签署这份人权公约的伊斯兰合作组织国家——为什么我们要与文莱竞争成为最后一个签署的国家?

马来西亚是否要争辩,占世界穆斯林人口1%的马来西亚和文莱穆斯林,是真正的穆斯林;而世界上19亿穆斯林中,在沙特阿拉伯、伊拉克、伊朗、土耳其、埃及和印尼等国家的99%穆斯林不是真的穆斯林?原因是马来西亚和文莱没有签署《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

这是拉末莫哈末作为人权委员会主席的第一个挑战。

有关的六项人权公约是:

  • 《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
  •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 《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
  • 《联合国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和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
  • 《保护所有移工及其家庭成员权利国际公约》;以及
  • 《保护所有人免遭强迫失踪国际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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